「呃錢男」再現轉戰聯和墟「搵食」 苦主兩年前被騙今認出即報警
發佈時間:22:03 2025-02-08 HKT
多次「作故仔」扮可憐行騙的一名中年漢,自去年12月底被發現在大埔廣場呃錢後,消聲匿跡,直到今日(8日)轉戰到粉嶺聯和墟「搵食」時,遭往日的苦主認出。有苦主對於「呃錢男」重施故技,繼續用多個理由博取他人同情騙財感到憤怒,於是暗中報警,「希望可以盡到市民嘅責任,唔好咁多人受害」。
市民Emily在粉嶺聯和墟經營寵物美容店多年,兩年前一名中年漢走入店內,聲稱自己出門外掉垃圾時,強風將大門吹到關上,需要借500元搭的士到弟弟位於西貢的工作地點取鎖匙。Emily指該名男子態度非常誠懇,完全不似騙徒,加上又表示可以放低身份證作抵押,令她減低戒心,「我諗住好心,就話你嗰500蚊都未必夠,不如你拎1000蚊啦」。不過,該名男子去如黃鶴,多日來未有還錢,Emily始知被騙。
疑食髓知味再呃錢
至今日傍晚,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短褲及踢拖的男子走入寵物店,聲稱自己飼養一隻拉布拉多犬,現時希望再養一隻狗,希望問Emily的意見,「嗰陣時得我一個人,佢就同我閒聊,咁啱我個男同事喺廁所行出嚟,之後就急急腳走咗」。Emily的同事認出該男子就是早前在大埔廣場行騙的「呃錢男」,同時亦是兩年前騙取Emily的該名中年漢。
Emily的同事立即在附近兜截,發現「呃錢男」在旁邊的眼鏡舖「搵食」,希望借數十元用來搭車,「我即刻WhatsApp眼鏡舖嘅老細,同佢講條友呃錢,之後叫佢拖住先,我就即刻報警」。眼鏡舖的東主得知面前的中年漢是騙徒,以「新年流流我唔借錢」為由婉拒,「呃錢男」得知事敗立即離開。
Emily擔心「呃錢男」離開現場,立即上前施展「拖字訣」,「我問佢係咪想養唐狗仔,之後呃返佢入寵物店,希望可以等到警察嚟」,惟「呃錢男」疑洞悉Emily的意圖,以「今日好凍要回家著衫」為由急步離開,「我同事跟住佢尾,發現佢去咗和泰街一間頭療舖度坐低咗,同老闆娘講自己中咗風想買藥,之後警察到場,我就帶佢哋過去」。警方到場調查,將「呃錢男」帶走調查。
用不同籍口搏同情 苦主施「拖字訣」等警察到場
對於「呃錢男」重施故技,繼續用多個理由博取他人同情騙財,Emily感到憤怒,對《星島頭條》表示希望警察可以將他繩之以法,「希望可以盡到市民嘅責任,唔好咁多人受害」。
警方接示,今日傍晚6時38分接獲一名姓盧女子報案,指數年前被一名男子騙走1000元,之後失去聯絡。今日該名男子再次到場,她認出對方是騙徒,於是向警方求助。警方到場調查,發現盧女自願借錢,加上該名男子表示沒有能力償還,認為案件沒有刑事成份,暫列「糾紛」處理。
翻查資料,「呃錢男」於去年12月利用類似手法在大埔廣場呃錢,訛稱自己身世悽慘,需借錢搭車回家,結果多人被他七情上面的「苦情戲」所騙,至少二人中招,有苦主已報警求助。
「呃錢男」先後兩次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2017年9月以同一手法涉5宗街頭行騙案被捕,當年有受害人在網上公開騙錢男「梁×光」的騙術,指騙徒專向小店女職員埋手,利用他人同情心行騙。至2022年,「呃錢男」先後在上水、灣仔、觀塘至少涉3宗街頭行騙,18歲苦主被騙1,000元,另外兩人共被騙走1,300元,2022年5月12日在元朗被捕。
「呃錢男」的行騙手法大同小異,主要是向小店埋手,利用別人的同情心,其中一個藉口是聲稱外出時住所大門被大風關上,身上沒有帶錢包、電話及鎖匙,無法返回住所,打算乘的士到某處找其家人拿後備鎖匙,為表誠意甚至簽下「借據」,但留下的聯絡電話及地址全是虛構。
據了解,「呃錢男」於十多年前已開始行騙,有網民踢爆:「嗰時做寵物店,佢同我同事講佢自己係某隻狗嘅主人,住樓上話反鎖左(咗)門返唔到屋企,借$300搭的士搵佢個做懲教嘅細佬拎鎖匙,返黎(嚟)還返錢又係抄低晒電話身份證資料之後一去冇回頭,同事一日嘅人工咁就無左(咗)」。
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