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等24人因涉重罪 律師證書被廢除
更新時間:15:49 2021-12-19
發佈時間:15:49 2021-12-19
發佈時間:15:49 2021-12-19
在台灣,因應去年修訂的《律師法》,法務部上月18日廢除前總統陳水扁、高等檢察署前檢察官陳玉珍等24人的律師證書,並於上周五(17日)正式發函通知各級法院等相關單位。
《律師法》為了杜絕重大犯罪者轉任律師,修正後的《律師法》規定曾任法官、檢察官而依法官法免除職務,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或依法官法受撤職處分者,不得發給律師證書;已轉任律師者,得於2年內廢除其證書。
《律師法》也列明,「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且罪名、情節害律師信譽者,法務部應於修訂《律師法》的2年內,廢除相關人等的律師證書。
今次共有24人被廢除律師證書,當中包括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他於2010年及2012年分別因貪污治罪條等案,合共被判20年有期徒刑,2015年起保外就醫。名單中還有被稱為史上最貪女檢察官的台高等檢察署前檢察官陳玉珍,她因長期包庇電玩業者,收賄2,300萬元新台幣(約645萬港元),被判1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