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公司入稟向紀曉波等二人追債連息1.96億
更新時間:13:32 2019-08-08
發佈時間:13:28 2019-08-08
發佈時間:13:28 2019-08-08
榮豐聯合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殷劍波,被指去年初委託香港融匯資本有限公司行政總裁紀曉波作擔保人後借下2億,至今仍未還清債務。兩人昨日遭財務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尾數連利息1.96億元。
原告中新金財務有限公司,兩被告分別是殷劍波和紀曉波。入稟狀透露,殷去年3月22日,以年息12%向原告借入2億元,並須分別六個月後和三個月後償還本金和利息,紀同意作殷的擔保人。惟截至去年11月,殷只還款2千萬元,並承認自己違反合約。
入稟狀續指,今年3月原告又與殷更新合約,殷承諾月尾會連本帶利歸還債項,並調高年利息至17%,但最終新合約亦淪為「空頭支票」。
法庭記者:蕭文軒
原告中新金財務有限公司,兩被告分別是殷劍波和紀曉波。入稟狀透露,殷去年3月22日,以年息12%向原告借入2億元,並須分別六個月後和三個月後償還本金和利息,紀同意作殷的擔保人。惟截至去年11月,殷只還款2千萬元,並承認自己違反合約。
入稟狀續指,今年3月原告又與殷更新合約,殷承諾月尾會連本帶利歸還債項,並調高年利息至17%,但最終新合約亦淪為「空頭支票」。
法庭記者:蕭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