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無屍兇案押後 控方需時鑑證血跡

港聞
更新時間:13:32 2016-07-20
發佈時間:13:23 2016-07-20
深水埗無屍兇案,報稱凍肉店肉類切割員的被告顏永周(49歲)原遭控阻撓警務人員執行職務、非法入境、使用偽造身份證及管有偽造身分證四罪,較早前再被加控一項謀殺及一項使用偽造身份證罪。今日再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控方需要更多時間鑑證涉案單位內鞋和沙發的血跡,以及查看閉路電視。裁判官將案押後至9月14日,被告需繼續還押看管。

法庭記者:潘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