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家族爭產案 霍震宇一方申引用專家證據

港聞
更新時間:14:56 2021-04-14
發佈時間:13:27 2021-04-08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爭產案,長房三子霍震宇及長房兩名女兒霍麗萍和霍麗娜,先後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家族公司回購價值逾90億元的內地南沙發展計畫之權益。案件已訂在2022年1月11日開審,將進行為期60日的審訊。霍震宇及霍麗娜一方今在高等法院法官陸啟康席前,申請引用專家證據的許可,陸官質疑有關專家證據含多重假設,應進一步切實調查及作出事實爭議。

涉案各方為長房三子霍震宇 (Fok Chun Yue Benjamin)、長房二子霍震寰(Fok Chun Wan Ian)、長房女兒霍麗萍 (Fok Lai Ping Patricia)、長房女兒霍麗娜 (Fok Lai Lor Nora)、Beaulieu Enterprises Limited、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Henry Fok Estates Limited)、霍氏基金有限公司(Fok's Foundation Limited)、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Fok Ying Tung Foundation Limited)、Hong Kong Mortgage & Loan Corporation Limited、獲多寶有限公司 (Waterborne Company Limited)、有榮有限公司(Yau Wing Company Limited)。

御用大律師Richard Todd代表霍震宇,薛日華資深大律師代表霍麗娜,文本立資深大律師代表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黃仁龍資深大律師代表霍震寰,劉祉仁大律師代表霍麗萍,黃文傑資深大律師代表有榮有限公司等公司。

代表霍麗娜的薛日華資深大律師指,引用有關公司間交易及涉案變現價值的專家證人報告,有助法庭處理案件,即使專家報告內容並不完整或完善,但絕對是審訊中必要及有用的資料。代表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的文本立資深大律師不反對以初步爭議形式申請呈上專家報告,但代表霍震寰的黃仁龍資深大律師則反對申請,並指在沒有專家報告的情況下,各方亦能追溯不同呈堂文件來爭拗。

案件下午再續。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