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涉虧空公款數千萬 彩明苑法團入稟索償

港聞
更新時間:12:40 2021-11-18
發佈時間:12:35 2021-11-18
將軍澳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早前爆出醜聞,法團多年來累積被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經理黃偉龍虧空公款數千萬港元,故於今年六月二十九日報警求助,警方翌日以「盜竊罪」拘捕了黃。法團昨入稟高等法院,指黃為彩明苑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十年來,篡改了大量文書,挪用法團大筆金額,質疑黃及其公司違反受信責任,要求雙方連本帶利作出賠償。

原告為將軍澳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被告為黃偉龍及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指,彩明苑聘用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管理物業,黃偉龍作為佳定物業的員工,獲指派成為彩明苑的物業經理,但黃偉龍任職的十年期間(截至2021年6月29日)多次篡改法團文件,包括支票、銀行結單、銀行確認函等,非法從法團戶口挪用大筆金錢到其戶口。

原告指黃偉龍涉欺騙、欺詐、不當獲利、虛假陳述、違反受信責任,而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黃偉龍的僱主,亦需為黃偉龍的欺詐行為負上轉承的法律責任,故要求雙方連本帶利作出賠償。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