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雜誌|勞處審核「大塞車」 新工會成立無期

港聞
更新時間:07:19 2022-04-19
發佈時間:07:19 2022-04-19

疫情反覆不定,基層連連受苦,要讓行業苦況獲得關注,職工會的存在不可或缺,可惜不少旨在維護勞工權益的新工會,向當局提交申請後,苦等兩年仍未獲審批。雖然局方曾增聘人員處理,惟疫下公務員在家工作,加上「反修例」風波後,審批趨嚴,以致審核屢延遲。根據勞工處資料,尚待處理的新職工會登記申請,仍有逾一千五百宗。有工友反映,缺乏工會「保護傘」下,即使有意向政府求助,但恐人微言輕,亦擔心被僱主惡意解僱,只好無奈噤聲,希望當局能加快審批,讓工友能暢所欲言,爭取應有的權利。 記者 林家希 關英傑

一九年社會運動,掀起一波新職工會登記潮,不同政治取向的工友趕搶灘,意圖爭奪勞工界的選委席位,光是二○年便有近四千三百個新工會成立,令職工會登記局的審批程序「大塞車」,當中的影響更遺留至今。勞工處回覆《星島》指,截至上月底,尚待處理的新職工會登記申請還有一千五百一十九宗。按照去年四月底,當局尚有三千四百五十宗未處理申請推算,保守估計仍需至少九個月時間,才可完成審批。

幼園工友苦等兩年未獲批

工友創建新工會原因,多與爭取勞工權益有關。幼稚園校工金姐和其他工友在二○年三月申請成立新工會,她說校工若加入現有工會較為尷尬,既非清潔工,亦非教職員。而激發工友籌組工會,乃因發現行內不公之事,如有工友需到醫院覆診,即使有醫生證明,校方仍要求她放年假或扣薪,又如有學校要求工友在疫情停課期間放年假,但工友年假只有七至十二天,之後需放無薪假,「我們有很多話想說,但不知向誰表達,亦不懂如何發聲。」

金姐說,遇上問題雖然可向勞工組織求助,但對方始終非行內人,不了解業內情況,難以就工作上的疑難給予意見,因此希望與同行籌組工會,交流更多職安健資訊和業內難題,「希望可以盡快獲批。」

工會一直是工人與政府及勞資雙方的橋梁,圖為有工會為工友爭取薪酬調整。資料圖片
工會一直是工人與政府及勞資雙方的橋梁,圖為有工會為工友爭取薪酬調整。資料圖片

反修例風波後收緊審批

建造業總工會權益主任吳偉樑說,有新工會申請了一年半尚未獲批。由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成立的香港教育工作者工會,實際也經歷近一年半的審批時間,該會主席黃建豪表示,早於二○年初向勞工處轄下職工會登記局提交申請,及至去年五月獲得批准。他指教聯以專業團體註冊,無法為會員跟進法律程序,而教工會成立近半年,每日均會接到教職員查詢,近兩成涉勞資糾紛,如校方向教師發出不合理的警告等,「做了工會才知道有這麼多勞資糾紛。」

工會是政府與勞工,以及勞資雙方溝通的重要橋梁。勞工顧問委員會委員譚金蓮形容,工會是工友的「保護傘」,在疫情下特別重要,舉例政府即時收緊防疫措施,但對受影響行業的支援常「慢三拍」,「每次都靠工友出來講,才後知後覺。」但她說,不少工友擔心以個人身分對外表達意見,會被僱主報復解僱,「以工會發聲則受法律保障,較能反映業界的真實情況。」

有消息人士指出,職工會登記局過去每年僅需處理十多宗申請,面對激增的申請,勞工處於兩年前已透過內部調配,額外增加十一名勞工事務主任職系和一名文書職系人員協助處理,惟及後受制於疫情,公務員部分時間在家工作,加上自「反修例」風波後,審批程序變得更為嚴謹,導致審核屢屢延後。

自僱性質難提交工作證明

據指,以往處理新職工會登記,局方對證明文件的要求較為寬鬆,如當中需要發起人的工作證明,只要可出示公司印刷的名片便可過關,但現時必須有糧單、合約,或由公司開設的證明等,且證明文件上的職位必須與工會的性質一致。

譚金蓮坦言,並非所有工友可以交出證明,如有工友從事該行業的兼職,或屬自僱性質,便無法具有相關證明,另有部分烘焙師向公司開證明時遇到困難,合約上的職稱是廚師、食品助理或食物加工員等,遞交申請時遭到質疑,亦有部分僱主不想員工籌組或參與工會,拒絕開出工作證明。

申請職工會的最低人數門檻為七人,必須從事相關工作。立法會議員梁子穎提到,疫情下不少工友面臨失業或轉行,變相不符合資格,七人中只要有一人未「達標」,便要遞交另一名申請人選作替換,相關申請又需重新排隊,「與其說很多申請未處理,其實不少工會因需要更改或補交申請,不停重複審批的流程。」

疫下頻失業 難達最低人數門檻

梁認為,審核延遲的責任未必在於登記局,或因新工會名稱與現有工會名稱相似,當局為免混淆,建議更改名字,而工會的範疇亦要具備全面性,如有商戶的分店自行籌組工會,組織範圍相對狹窄,當局會建議擴闊範圍,讓更多人可以參與,種種情況均影響申請時間延長。

工會登記緩慢,或會影響其他工友籌組新工會的意願。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指,隨着市場轉變,香港出現不少新興行業,如環保、減碳和監察能源效益等,漫長的輪候時間,可能令有意籌組工會者打退堂鼓。他又說,工會在勞資紛爭時最能發揮作用,特別是須採取罷工的大型勞資糾紛,現時的《職工會條例》能保障工友進行合法工業行動時,免被民事起訴。有見近期疫情緩和,公務員取消在家工作,林希望當局在能力範圍內,加快處理累積的申請個案,令工友的心聲能被聽見。

全文刊《星島》「每日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