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探親跌傷 疫下被迫滯留 9旬婆婆離港3年 公屋遭收回求翻案

頭條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0:00 2023-06-30
發佈時間:00:00 2023-06-30
房屋署打擊濫用公屋行為,如單位人去樓空3個月,便會採取收回行動。疫情下,一名年近90歲婆婆赴海外探親,期間跌倒行動不便,加上各地檢疫隔離措施,她留在外地近3年,房署收回其單位,婆婆一度上訴,但房署維持原判。有區議員及公屋組織透露,疫情期間,不少公屋戶主離港後難以返回而被收回單位,認為房署應仔細了解各個案,酌情處理。
年近90歲的陳婆婆,2019年底到加拿大溫哥華參加孫女的婚禮,其間不慎跌傷腰骨,須入院做手術,之後行動不便。其後,新冠疫情爆發,本港以至各地實施入境管制,婆婆難以返港而滯留加國。去年2月,她獲在港的堂弟告知,房署以她長期不在港居住為由,收回其梨木樹邨單位。她提上訴但被駁回。去年底,她趁本港疫情緩和回港,返回梨木樹邨單位居住至今,期間多次與房署人員拉鋸。
區議員冀房署應酌情處理
她說:「嗰陣我都想早啲返香港,但真係唔好彩跌親,加埋遇上疫情,期間我一直有交租,點解房署咁都要收我個單位?」她透露,與丈夫在梨木樹邨生活近40年,老夫去年在馬來西亞急病離世,遺下她一人,公屋內載滿兩人共同的回憶,她期望房署:「畀我繼續住喺度。」說到這裏,她情緒激動,多次哽咽。

陳婆婆透露,房署曾表示安排她到屯門中轉屋居住,她不願接受,自己年事已高,難以適應陌生環境。現時她每日「提心吊膽」,怕被署方趕走。房署回應指,一直與陳婆婆保持聯繫,盡力提供適切協助,以冀將單位重新分配給有需要人士。

有份協助陳婆婆的荃灣區議員劉卓裕認為,房署應酌情處理個案,「婆婆年紀咁大又行動不便,疫情期間難以回港,可以理解,唔應該咁樣冇咗安享晚年嘅地方。」
內地治癌翁亦被收屋

此外,亦有一名年屆7旬的羅伯,2019年底起在太太陪同下到東莞治癌,期間遇上疫情,滯留內地,結果去年9月被房署收回樂富邨的單位。羅伯伯稱,治療初期,曾向房署職員查詢,長期在內地治癌會否出現問題,職員叮囑他放心。但他去年9月完成化療療程回港,發現單位已被署方收回,屋內現金被充公,以繳付欠下的租金。

房屋署指出,如證實租戶濫用公屋,包括丟空單位或逾3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內,會採取行動,包括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在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期間,因上述原因收回單位共1900個,超越以往3年平均每年約1300個的收回數目,數字反映房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力度。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回應房署做法,指不少公屋戶離港後,因疫情無法回港,建議房署詳細了解每宗個案並酌情處理。他相信署方收回單位數目有增加,是因疫情期間當局圍封強檢,發現不少單位沒人回應,於是展開調查所致。■房署可安排到屯門中轉屋居住,陳婆婆感年事已高,難收拾家當適應陌生環境。
■房署可安排到屯門中轉屋居住,陳婆婆感年事已高,難收拾家當適應陌生環境。
■陳婆婆與夫在梨木樹邨生活近40年,單位內載滿與亡夫的回憶。
■陳婆婆與夫在梨木樹邨生活近40年,單位內載滿與亡夫的回憶。
■羅伯返內地治癌因疫情滯留,完成療程回港,發現單位已被署方收回,屋內現金被充公。
■羅伯返內地治癌因疫情滯留,完成療程回港,發現單位已被署方收回,屋內現金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