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洋官辭職走好不送 港正本清源凝聚社會共識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3:00 2024-06-19
發佈時間:03:00 2024-06-19

  6月初辭職的英國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近日在英媒發表個人評論,他有關香港法治和獨立司法權的意見嚴重違背事實,此等為抹黑香港法治而罔顧事實、顛倒黑白的行為令人憤慨,應該予以譴責。
  岑耀信文章中對香港法治做出種種負面評論,都毫無事實和法律依據。香港是國際公認的法治社會,法治精神是市民最珍惜的社會核心價值,而堅守法治及維護司法獨立,亦是香港一直賴以發展、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石。
  「35+顛覆政權案」中涉案人士企圖通過「攬炒十步」,無差別否決所有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撥款申請及《財政預算案》,逼使行政長官辭職,令特區政府停擺,意圖癱瘓政府,歹毒之心昭然若揭,一旦圖謀得逞,後果不堪設想。
  此案審理雖歷時逾百日,但過程公開透明,判決結果維護了國家主權和安全,證明了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堅如磐石,亦彰顯了特區政府捍衛香港繁榮穩定的決心。
  岑耀信以此案為由,衍生出「香港司法部門日益萎靡不振」論,絕非要維護香港法治,而是意圖動搖人心,損害香港法治!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香港的「司法獨立」並不等同「司法獨大」,仍需要保障於行政主導體制下,受制於現行憲制秩序內。《憲法》與《基本法》確立了以「一國兩制」為基礎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香港國安法》及最近制訂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則兼容互補,為香港提供維護安全穩定、促進良政善治的制度保障。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均充分重視人權,亦在個人權利、自由與維護國家安全之間取得平衡。《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在條文中訂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和自由,繼續依法受到保護。
  《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新選制全面落地,令到香港良政善治新格局正逐漸形成。然而,正當香港逐步走向政治清明、社會清正、環境清朗的發展之路時,難以避免會有外部勢力不斷挑釁,意圖干預香港司法制度,對香港的法治環境進行歪曲和攻擊。
  岑耀信在評論中也提到:「香港法官正面對美國制裁的威脅」。此番控訴,一方面體現了他作為被威脅者的無奈和憤慨,另一方面,也正驗證了西方國家圖謀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的惡行和醜態。
  香港是一個充滿活力和政治多元化的社會,之前如此,如今亦是如此。岑耀信身為中國香港的法官,不但缺乏對我們國家核心利益的關切,缺乏對《香港國安法》的透徹理解,更甘當英國政治操弄工具,實在令人憤怒又悲哀!
  任何蓄意的誹謗、歪曲,都不會動搖我們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也不會阻礙香港穩定發展的腳步。正如特首李家超所說:「香港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我們深信國際社會有識之士會給予香港特區客觀公正的評價。」

吳聯喜
香港義工聯盟常務副主席
香港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基金會常務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