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獎學金計劃工作承諾倡擴至灣區

星島日報-教育
更新時間:03:00 2024-11-27
發佈時間:03:00 2024-11-27

  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至今已推出10年,2025/26學年計劃現正接受申請,資助本地學生升讀香港境外的世界知名大學,計劃要求獎學金得獎者承諾畢業後回港工作最少兩年。近年港府積極鼓勵本港大學畢業生到大灣區工作,教育工作者聯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鄧飛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政府可考慮放寬計劃,允許得獎者不限於回港工作,亦可選擇於大灣區設有業務的本港企業就業,並以八大中心相關行業作為試點。
  教育局於2014年推出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冀資助本地學生,特別是有經濟需要的學生,前赴香港境外的世界知名大學修讀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每年計劃最多可頒發100個獎學金,至今已有930名學生受惠。計劃要求得獎者必須完成指定課程,並在畢業後回港工作至少兩年,或與獲獎學金的資助年期相等,以較長者為準。
倡限灣區有業務本港企業
  港府近年積極鼓勵本港大學畢業生到大灣區工作,例如於2021年試行「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並於2023年起恆常化該計劃。教聯會副會長、選委會立法會議員鄧飛認為,政府可考慮放寬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讓獎學金得獎者「不限於回港工作,可以拓展去大灣區(就業)」,但只限於在大灣區設有業務的本港企業或機構工作。
  鄧飛又建議「其實不需要一下子全部行業開放」,可以將八大中心相關行業作為試點,尤其是與創科相關的行業。他又指,若想放寬計劃,「因為理論上不是所有公帑都可以『過河』,如果政府覺得計劃可行,就要做一些政策上的微調。」
  不過,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理事黃建豪則認為,回港工作兩年不算過長,對他們未來的就業亦有幫助,「在香港工作兩年後找到相關經驗,再去大灣區或其他地方都未遲,獲獎者都很年輕。」
教局:彈性處理個別申請
  學友社學生輔導顧問吳寶城亦認為,若得獎學生選擇前往本港以外其他地方就業,「可能有失計劃的原意。」他亦指,得獎者本身已是人才,即使沒有此獎學金計劃,仍有機會獲得其他資助出國升學,因此獎學金計劃可能使一些原本無意留港的學生選擇回港工作,助力本港經濟。
  本報向教育局查詢有關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得獎者選擇到大灣區履行承諾的可行性,教育局回覆指,獎學金計劃秘書處可彈性處理個別申請,決定是否在特殊情況下適當地延期執行或豁免有關承諾回港工作的規定,例如得獎者欲在畢業後隨即於海外繼續深造,或按規定在升學國家工作一段時間以取得專業資格,有關申請必須先經獎學金計劃秘書處審理並接納。
  教育局又指,過去有得獎者未履行回港工作的承諾,當局會視乎情況要求得獎者向政府悉數或按比例付還已領取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