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未依時餵食餵藥 消委會籲優化服務
發佈時間:03:00 2025-04-16 HKT

隨人口高齡化,樂齡產品和服務糾紛亦不斷增加,消委會在過去3年共錄得80宗長者服務相關投訴,單計今年首3個月亦有4宗。消委會指,有個案涉及長者入住安老院前已離世,但家屬未獲退還訂金;也有個案是支付2.7萬元院費及按金後,院舍卻未按時為長者餵食和餵藥,令家屬最終要接人回家自行照顧。消委會呼籲,業界應將心比心,加強服務水平,消費者也應詳細了解合約條款、費用計算方式等細則。
離世長者家屬未獲退訂
消委會昨披露3宗長者服務投訴個案。有個案是妻子為留院丈夫在安老院付2000元訂金,以預訂宿位供出院後即時入院,惟其夫在2個月後不幸離世,故向院舍申請退還訂金。惟院舍卻以收據列明倘不入住「所繳訂金不獲退還」為由,拒絕退款;但妻子認為丈夫離世「屬不可預見」情況,非自願放棄入院,故向消委會求助。但經介入後,院舍堅持已保留宿位長達2個月,遠過一般14日,仍堅拒退款。
另有個案是投訴人陳女士要赴外地公幹,暫未能照顧有認知障礙的母親,故安排母親暫住安老院1個月,並付了2.7萬元院費和按金。但她離港後發現院舍未有按時餵食和餵藥,故急找侄女由澳洲返港協助照顧,惟院舍的探訪時間卻在傍晚6時前,結果仍然無法為母親餵服晚間藥物。無奈之下,侄女只能將陳母接回家照顧,較原定退住日提早約2周。原本院舍同意陳女士可在回港後補簽「退住同意書」作實,惟她返港後,院舍卻拒退還2周院費。經消委會介入後,院舍指從未同意提前退住要求,只願退還截至退院日期的冷氣費等雜費,但拒退回入院費。
第3宗個案則涉及平安手機。投訴人鄧先生以月費198元,為父親簽訂為期24個月的服務合約,惟半年後因平安手機異常耗電,且因型號太舊無法換電池,故欲轉用流動平安鐘服務。但手機公司以未完成合約等理由拒絕,經消委會調停後才同意豁免通知期,在合約期滿日正式終止手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