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簽棚架安全紙 申訴專員轟荒唐
發佈時間:03:00 2025-04-17 HKT

建造業職安健現大漏洞。申訴專員公署昨公布主動調查結果,發現在2018年至2023年6月期間,建造業共發生108宗致命意外,佔全港致命工業意外超過8成。且不少檢驗員未有檢查竹棚、吊船等裝置的安全狀態,便簽表批准使用;甚至有人在竹棚搭建好前,已「預簽」確認棚架安全。申訴專員陳積志形容情況「相當荒唐」。有工會亦認同報告揭示行內存在已久的陋習。有立法會議員倡應要修例提高刑罰,以杜絕亂象。
申訴專員公署就政府監管建造業職安健,發表主動調查行動報告,並向勞工處、屋宇署及發展局提出40項建議。陳積志指,在現行職安健機制下,進行涉竹棚架、吊機、吊運等的高風險作業前,須先由合資格人士檢查裝置安全狀態,並簽署指定「棚紙」確認棚架安全。但調查揭有檢驗員預簽「棚紙」,直言相關人士必須受到「法律制裁、社會唾駡」。陳直言,很難相信涉事人是「不小心」簽署表格,懷疑「預簽」是否普遍存在,建議勞工處加強監管,如研究就各種高風險作業制訂「檢查清單」範本,要求檢驗員存備檢查紀錄,引入抽查制等,長遠亦應建立電子平台予承建商上載檢查紀錄,杜絕提前簽署。
違反職安個案年罰款僅1.05萬
罰款阻嚇力也是問題。陳積志在2018至23年間,因違反職安健法例而罪成的建造業個案,年均罰款僅8000至1.05萬元,相較高昂的工程費及巨大金錢利益,阻嚇力明顯不足;更有兩個承建商在6年間各被定罪77及56次之多,儼然「視法例如無物」。
屋宇署跟進亦存紕漏。公署調查揭屋宇署在2011年至21年間,僅處理1宗由勞工處轉介、涉及致命工業意外而要遭紀律處分個案,且更花6年才完成,過程冗長兼效率低。如屋宇署用1年時間分析合同,待勞工處提供資料後,又再花1年取法律意見。陳積志指,屋宇署解釋過往誤會涉致命意外而被定罪的個案,要待勞工處補充詳細資料後才可跟進,因未收到資料故未作跟進,現正盡力跟進2018至23年期間遺漏的58宗個案。公署續指,檢視多個曾有致命意外的工務工程項目後,發現中標者即使當年在工地安全相關分項表現較弱,甚至是投標者中最差,最後仍能憑價格等優勢成功投得合約。雖然發展局在2023年11月起新標書評審已會按承建商過往工地安全紀錄,有加減分機制,但也要繼續適時檢討評審制度。
勞工處指,正詳細審視和研究報告內容,並已展開跟進工作,包括計劃下半年試用小型無人機協助執法,提升前線人員蒐證成效等。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業內奉行效率為先,不認真做安全檢查主因是「無後果」,「違法甚至發生嚴重意外,都不會受到嚴重懲罰」。她續指,報告也反映過往投標制度無認真看待安全問題,始令多番出事者仍能靠價低奪標。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直斥該現象荒謬及荒誕,認為事關人命安全,支持引入抽查制度,更應修例提高刑責,如判處5至10年監禁,以重典整治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