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居漢橫屍街頭疑遭住所搬落街
更新時間:03:00 2025-04-2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4-2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4-20 HKT
一名六旬男子被發現倒卧於深水埗街頭,送院搶救後不治,警方經調查發現,男子身體出現屍斑及屍僵,左手背有疑似注射造成的針孔,胸口亦有心肺復甦施救的痕跡,初步懷疑有人將死者屍體從住所搬往街頭,案件交由重案組跟進。
事件發生於昨日凌晨零時42分,警方接獲途人報案,指一名男子在深水埗醫局街193號一店舖外暈倒,救護員到場將男子送往明愛醫院治理,其後被證實死亡。
有曾心肺復甦痕跡
據了解,死者是65歲姓李男子,近期在杏花新城從事兼職清潔工作,獨居於荔枝角道296號一單位4年,近兩個月欠租。警方其後檢查屍體,發現死者身體已出現屍斑及屍僵,左手臂上有瘀傷,左手手背上有懷疑注射造成的針孔,胸口亦有心肺復甦施救的痕跡。
據悉,警方初步調查,懷疑有人將死者從住所搬往醫局街現場,之後離去。據悉,死者的住房距離現場約250米,約4分鐘步程,案件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1隊跟進,暫時列作「送院時死亡」。
消息指,死者被發現倒卧於一間髮廊對開位置,當時附近店舖已經關門。警方昨午返回現場搜證,又向附近商舖提取閉路電視片段,以了解死者被帶到現場的經過。
普通法下有一項關於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的可公訴罪行,可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作出懲處,最高刑罰是監禁7年。另外,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22條,任何人的住所內存有人類屍體超過48小時,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監6個月罰款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