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前CEO上訴遭駁回 官令周五披露資產
發佈時間:03:00 2025-04-23 HKT

中國恒大清盤人去年入稟向恒大創辦人許家印及其前妻丁玉梅、前行政總裁夏海鈞等人及公司,追討合共約468億港元股息及酬金。夏海鈞不遵從資產披露令,再遭下令若不在限期內披露資產,則會禁止其抗辯。夏海鈞就兩命令提出上訴,高院法官高浩文昨頒布判詞指,夏海鈞似乎只想遵從他願意遵從的法律規則和法庭命令,批評其想法大謬不然,直斥夏明顯故意違令,更無間斷「玩程序」,也認為他建議密封信件披露資產不可行,遂駁回夏的所有上訴,最終下令夏必須於本周五中午12點前披露資產,否則他將被禁止在本案為其辯護,他亦需向恒大支付有關訟費。
高浩文直斥無間斷「玩程序」
法官高浩文法官指出他去年6月下令夏海鈞披露資產,但夏海鈞申請解除命令,又反對繼續執行資產披露令,法官今年2月駁回夏的申請,夏則繼續不遵從資產披露令並提出上訴,法官其後應恒大申請,頒布「除非命令」,即下令除非夏海鈞在今年3月28日前遵從法庭命令披露資產,否則禁止夏抗辯,惟夏卻繼續不遵令並提出上訴。
法官指夏自行選擇故意不遵從資產披露令,又拒絕提供現時住址,認為從夏無間斷地違令和上訴的行為模式,可以確定夏是「玩程序」以推遲披露資產的時間。即使夏稱自己沒有實際參與過編寫恒大綜合財務報告,但法官認為夏擔任恒大行政總裁和董事多年,必定有一定的知識、技巧及經驗,同意恒大指控夏違反公司董事須以合理水平的謹慎、技巧及努力行事的責任,令恒大2017至2020年各財政年度的財務報表涉嚴重誇大及誤報,以致恒大非法派發股息及酬金,有合理爭辯之處。
法官分析指,夏認為他有合理理由選擇不遵守資產披露令,錯誤認為自己可以無視法庭命令並逍遙法外,認為夏在資產披露令限期前一天提上訴無疑是濫用法律程序。
對於夏建議以密封信件形式向法庭披露資產,在其上訴有結果後,法庭可自行開封信件檢視內容,但堅持不得披露他現時住址。法官則認為雙方用盡所有方法上訴後,若恒大檢視到夏的密封信件時,才發現夏披露的資產資訊不足,已經為時已晚,故認為夏的建議並不可行。案件編號:HCA 551/2024, HCMP 108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