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含淚發誓無做狐狸精

星島日報-娛樂
更新時間:10:58 2016-06-10
發佈時間:01:24 2008-07-29
(星島日報報道)被指為「狐狸精」介入老闆林小明及趙雪英婚姻的江若琳,昨晚出席《艾粒電視台3觀賞會》時,甫出現即成為傳媒追訪目標,江若琳更兩度發誓及眼泛淚光表明與事件無關,相信公司會處理事件。而其老闆林小明亦發出聲明,力撐愛將江若琳之餘,表示曾力挽與前妻的關係,可惜最後也不能如願。

  自林小明前妻趙雪英於上周直言江若琳近3年沒有聯絡她,令人猜想她是其婚姻的第三者,昨日有周刊更直指江為「狐狸精」,江若琳於昨晚表示覺得該報道好離譜。「我再一次、最後一次澄清,報道嚴重影響我的人格及聲譽,我可以發誓,絕對不是第三者,他們(指林小明的婚姻)的事不關我事,報道內容全部不實,事件對我很不公平。」被問到報道指她是狐狸精,江若琳氣憤的說:「雜誌抹殺了我一直以來的努力,(會否對雜誌採取法律行動?)相信公司會處理,(個人會否要求雜誌道歉呢?)對我個人的誹謗行為真的很不負責任。」追問她可曾為報道而哭泣?她即時眼泛淚光的說有。

  提到可曾遷怒於趙小姐沒有作出澄清?江若琳表示沒有,只會嬲周刊的報道,不會嬲任何人,只是報道嚴重影響其聲譽,追問她見到趙小姐時可會感到尷尬時,她稱不會,之前公司春茗亦有見過她,她直言自己只是一名小藝人,不知道和不會過問老闆婚姻事宜,亦不明白為何會捲入事件,父母得知事件後亦沒有勸她退出,只是安慰她而已。她重申紙包不住火,沒有做過是不怕的,希望事件盡快過去,然後她再次發誓表示從沒有做過第三者。

  另一方面,江若琳指發生事件後,亦有一些感動事,便是收到很多朋友的安慰短訊,尤其鍾舒漫的短訊「神永遠企在正義的一邊」,令她最為感動。此外,林小明亦於下午發聲明,表明近日報章及雜誌的失實報道。他表示原不想回應這些娛樂新聞,但由於報道愈來愈偏離事實,達到誹謗的地步,對他、其公司、趙小姐(趙雪英)和兒女及江若琳均受到不必要的困擾,所以有必要作出回應。他重申與趙小姐的問題已經發生於3年前,承認自己處理不當而令她不開心,亦曾嘗試挽救,可惜未能如願,於最近才辦理離婚手續,事件不涉及第三者,他亦表明自己問心無愧,與江若琳亦只是賓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