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發律師信 拒上立會「應訊」

頭條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16:21 2015-06-16
發佈時間:00:00 2009-05-08
       立法會專責委員會調查前高官梁展文,離職後加入新世界中國的進程驟添變數。事件「第一男主角」、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明日首度到委員會作供前夕,新世界中國主席鄭家純及執行董事梁志堅.向委員會發律師信,以新世界集團旗下子公司與房委會,就紅灣半島的訴訟未有結果,依《基本法》及普通法傳統,立法會其間不應研訊同一事件,亦不宜再傳召他們兩人到立法會。但委員會表明,除非兩人有進一步解釋,否則聆訊會繼續,有需要時亦會繼續傳召兩人。
      《星島日報》昨獨家報道,鄭家純及梁志堅,前日向專責委員會發出律師信,指新世界轄下的添星發展,○三年曾入稟高等法院,就添星參與興建的私人參建居屋紅灣半島,○二年十一月取得入伙紙後,特區政府與房委會,卻在同月宣佈停售居屋,追討其間未能出售單位,與相關利息、管理費及差餉等損失,但案件至今仍未定何時開審。
      信件指出,專責委員會其間若繼續研訊,或違反普通法傳統,即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中,任何一個正處理某一事件時,其他機構不應作出研訊。委員會若再傳召他們兩人作供,更或是違反《基本法》第三十五條及三十九條,即保障香港居民有權尋求法律公義,與受《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護下,獲法院公平審訊的條文。
      但專責委員會副主席李永達昨表明,委員會已徵求法律意見,認為只要聆訊期間,迴避有關官司內容,聆訊可以繼續,有需要時仍會傳召鄭家純及梁志堅。
      專責委員會原定要梁展文明日(九日)首次到立法會作供,待梁展文作供完畢後,本月中或第三次傳召鄭家純及梁志堅作供,以了解梁展文在當局被指賤賣紅灣半島予新世界集團中的角色,及是否有跡象顯示,梁展文與新世界之間曾有利益輸送等關鍵。
      


■《星島日報》昨獨家報道新世界集團「出招」。
■《星島日報》昨獨家報道新世界集團「出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