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院旁聽期間拍手判囚3月 六旬婦今放棄上訴即時服刑
更新時間:15:19 2023-01-31
發佈時間:15:19 2023-01-31
發佈時間:15:19 2023-01-31
六旬婦人趙美英去年初涉在法院旁聽期間拍手,並在庭內說出「呢個係法庭嚟咩」及「包青天嚟審喇」等字句以批評裁判官,她經審訊後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罪成,被判囚3個月。她原定今到高等法院提出定罪上訴,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的她到庭後表示放棄定罪上訴,黎婉姫法官隨即撤銷其上訴申請,下令她需即時服刑。
67歲女上訴人趙美英報稱無業,她被控於2022年1月4日,即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六四案裁決當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裁判官鄭念慈去年10月判刑時指,趙美英在裁判官作出警告後,仍肆無忌憚地批評裁判官,行為影響司法公正、司法莊嚴及法庭運作,而她在眾目睽睽之下在庭內說出「我都有拍手」、「依家呢個係法庭嚟咩」及「包青天嚟審喇」等字句,明顯指裁判官不公正、不依法律、亂判案件,肯定絕非一時失言或情緒宣洩,故裁定她發表煽動文字罪成,判囚3個月。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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