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警員開槍|死者曾毆母至骨折 持刀衝向警員僅距1.5米屬危急 胸中彈亡

更新時間:04:05 2024-09-16
發佈時間:04:05 2024-09-16

昨日(15日)晚上北角錦屏街63號錦屏樓發生家庭糾紛,一名38歲有精神病紀錄男子懷疑手持利刀及鉸剪,襲擊其母親及妻子。警員到場後他更手持武器逼近警員,經多次警告無效後,男子遭衝鋒隊員開槍制服,送院搶救後死亡。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及刑事)警司冼國明交待案情表示,死者有多年精神病紀綠,近日有復發跡象且病情趨嚴重,案發前他把其母毆至骨折,案發時又企圖持刀襲擊警員,雙方距離一度僅1.5米,情況危急。警方認為事件屬不幸,對死者家屬表示深切慰問,並對執行任務警員的表現是適當和專業的,警方予以肯定。

據悉,開槍衝鋒隊男警員任職約8年,以前未有過開槍記錄,所用槍械為「舊槍」,並非警隊新引進的「國產槍」。

死者母親及時離開單位 太太反鎖房內保命

冼國明表示,死者為一名38歲中國籍男子,無業,案發地點為北角錦屏街一私人住宅的天台屋內。昨日晚上9時20分許,死者太太致電999,報稱死者精神病復發,且向其68歲母親施襲,幸其母能及時離開單位,等待警察到場,而死者太太和兩名分租客戶分別將自己反鎖房間內,以策安全。

菜刀約30厘米長 刀鋒18厘米長

衝鋒隊於大約4分鐘迅速到場,並聯絡上死者的母親,經觀察及評估後,利用母親提供的鎖匙打開單位大門。當時死者手持鉸剪和廚房菜刀,菜刀約30厘米長,刀鋒有18厘米長,有見及此,衝鋒隊警員馬上以門壁作掩護,並重覆要求死者放下武器,惟多次警告無效,死者更持刀衝向警員施襲,警員再作警告也無效,現場其中一名警員開槍,子彈打中死者胸部中間,另一警員亦拔槍戒備。

死者倒地後,警員移除武器,並馬上為死者施救,以及召喚救護車,大約晩上10時被送到律敦治醫院,經搶救後於10時39分證實死亡。警方相信,子彈仍留在死者身上。

冼國明指,死者患有精神病多年,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有社工跟進,其家人發現死者近日有復發跡象,而且漸趨嚴重。在案前發,他更毆打其母親,令母親頭部受傷,手部骨折,其母現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而案發後,死者太太亦有接受治療,情況同屬穩定。警方暫時未發現死者有家暴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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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國明稱事件屬不幸,對死者家屬予以深切慰問,但在另一方面,警方認同案發時執法的警員表現冷靜,行事符合標準,使用的武力亦符合守則,警方予以肯定。警方會對事件作進一步深入調查,由港島總區重案組2A隊跟進。如市民對案件有資料提供,請致電熱線98860043。

被問及開槍射擊胸口是否恰當,冼國明稱,由警員到場至擎槍戒備,為時超過半分鐘,當死者左右手均執武器衝向警員,最近與警員僅相距1.5米,情況屬危急,為保障在場所有人生命安全,開槍是別無選擇。

死者遭擊中胸部身亡,為何警員不向其他部位例如手腳開槍?冼國明表示,警員的訓練準則是射擊目標身體最大部位,亦符合國際準則。

據悉,警員上到天台案發現場時,有持盾上樓,但來不及穿上俗稱「鐵甲威龍」的護具作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