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警員開槍|遺孀到警總投訴 痛泣「好後悔報警」 警指開槍初步符合守則
發佈時間:17:25 2024-09-22
北角上周日(15日)一名患精神病的男子企圖持利器向家人施襲時,被男警開槍打中胸口身亡。事發至今一周,死者胞兄及遺孀穿喪服手持遺照,今日(9月22日)到警察總部投訴,期間遺孀情緒激動哭泣,直言「我好後悔報警呀,我害死自己老公」。警方回覆查詢時則提到,初步調查開槍符合警隊有關守則。
遺孀李太表示,當時家姑被丈夫襲擊,自己打算找家翁協助控制丈夫,然而家翁當時不在家中,因此便按家姑吩咐入房報警求助。李太稱事發時全程在房間,不清楚警員到場時情況,但她指自己:「我重覆講好多次,話唔可以開槍,唔可以開槍,但我唔知點解警察都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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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又提到:「但你開槍,唔可以一槍打死佢……就算打你都可以打佢手腳或肚,你警察係專業。」她認為警察可以使用長棍、盾牌、胡椒噴霧等措施制服,或找談判專家勸服,直言警方行動不合理,希望能討回公道:「點解你唔使最穩陣措施呢?我報警係叫你哋來幫我,唔係叫你過來殺死我老公、我好後悔報警呀,我害死自己老公,因為相信警察我先報警,點知警察咁樣做嘢!」
李太也表示,丈夫倒地後全身是血,不清楚丈夫中槍後及上救護車相差多久。另外她稱丈夫是用拳頭襲擊家姑,警察到場時自己事發時身在房間,也不清楚死者是否持刀,「可能係警察過來,佢驚先揸刀」。另外由於情緒混亂,她自己也聽不清楚警員是否有警告,但據她所知警員上門兩分鐘內便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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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兄長李先生亦認為,死者與警員有1.5米距離,無法觸及警員,飛刀也可以用盾牌擋住,現場警員應有充足時間判斷。目前,他們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據他所知死因庭亦會在3至9個月內開庭調查。
警:初步調查開槍符合警隊有關守則
警方回覆查詢時表示,對這宗十分不幸的事件深表難過,並向死者的家屬表達深切慰問。 警方重申,警隊內部就使用槍械以及各種不同程度的武力方面有嚴謹的守則。警員在使用槍械上亦有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況下,他們是否需要使用槍械等。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件中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
警方又強調非常重視這宗案件,已經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作出全面的調查。 在完成調查後,警方會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由死因裁判法庭決定會否展開死因研訊。
另外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早前見記者時,亦形容事件不幸,強調警方非常重視案件,港島總區重案組已開始全面調查,向死者家屬致深切慰問。蕭澤頤又稱,警隊內部有嚴謹使用槍械及不同武力守則,警員亦會定期訓練,惟案發當日情況屬電光火石之間。蕭澤頤又希望,外界切勿標籤精神上有問題人士,若有人手持致命武器施襲,警員定會有專業及果斷反應,避免任何人受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