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黃大仙搗破賣淫場所拘2女 檢按摩油及毛巾等證物

更新時間:02:05 2024-10-09
發佈時間:02:05 2024-10-09

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周二(8日)下午約5時,突擊搜查衍慶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

行動中,人員於單位內拘捕一名46歲本地女子,涉嫌「管理賣淫場所」。單位內另一名56歲本地女子,亦涉嫌「協助管理賣淫場所」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人員亦於行動中檢獲按摩油、一次性毛巾等證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