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罪成男子持刀襲裁判官王證瑜 事敗就擒起出4刀 3警受傷

更新時間:13:49 2024-11-04
發佈時間:13:49 2024-11-04

九龍城裁判法院發生法庭內有旁聽席公眾人士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的事件。今日(4日)早上在8樓第8庭,一名男子突然在公眾旁聽席,經過書記與「大狀」之間的通道衝出,持刀企圖襲擊庭內裁判官王證瑜,王官及時躲避,庭警將該名男子制服,並在場檢獲共4把利刀。現場人員同時檢獲兩盒液體及一盒粉末,由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處理。

被捕人姓李(32歲),消息指,李男於2020年11月4日涉嫌非禮被警方拘捕。根據高等法院就非禮案件頒下的定罪上訴判詞,李男於2021年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涉嫌於一列由尖沙咀開住中環港鐵列車上非禮一名女子,違反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1)條。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判官王證瑜裁定他罪名成立,判處監禁21天。惟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上訴聆訊安排於2023年11月進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郭啟安今年4月駁回其定罪上訴,維持有罪原判。

據知,警方於被捕人身上找到一張紙,內容關於要上訴事宜,相信李男準備就案件再次上訴至上級法院。而今日王官審訊另一宗涉及無牌食肆的案件時,疑有人懷恨在心,前往法庭旁聽席聽審。

事發於今日上午約10時15分,涉案男子在其袋中取出一把刀,衝向法官席欲向王官施襲。王官見狀立即避開,庭警見狀即時上前制止。施襲男子見事敗欲逃離法庭,被庭警及兩名等候上庭的警員在庭外制服並作出拘捕。人員在被捕人的袋中再搜出一把刀,又在其身上搜出兩把刀;連同他手持企圖施襲的一把刀,則共有4把刀。據知4把刀之中,有至少2把是魚生刀。

同時,人員亦在被捕男子的袋中,檢獲兩盒液體及一盒粉末。事件中,3名警員分別腳部擦傷、扭傷及鎅傷手部,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被捕人亦需要送院檢查。案件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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