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擊|今年首10個月偷拍罪行回升 狂徒偷女學生返學鞋轉售兼賣偷拍相

更新時間:07:00 2024-12-08
發佈時間:07:00 2024-12-08

窺淫罪於2021年10月實施,將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佈或威脅發佈私密影像等行為訂為刑事罪行,但過去逾3年來仍不時有人涉嫌偷拍女士私密部位而被捕,今年首10個月涉及窺淫相關罪行的案件宗數也比去年同期增逾3%,《星島》記者近日經網上巡查更發現,多人在Telegram和X社交平台售賣自家本地拍攝的「原創作品」,從侵犯女性的不法行徑中獲取利益,更鼓勵買家以加密貨幣交易,以防範警方追查;有人則開設偷拍女士鞋子的社交群組分享癖好,更有網民自稱跟蹤女士及潛入對方所住大廈偷拍及玩弄鞋子,甚至涉嫌偷走女學生「返學鞋」轉售圖利。警方表示,若發現任何違法行為,必定嚴肅跟進。

《2021 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簡稱窺淫罪)於2021年10月8日生效,新增的4項罪行包括「窺淫」(包括偷窺或偷拍行為)、「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以打擊俗稱「影裙底」和「高炒影胸部」的行為)、「發布源自窺淫或非法拍攝所得的私密影像」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以打擊「色情報復」和「移花接木」的行為),有關罪行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根據警方數據,窺淫相關罪案總數於今年1至10月有563宗,比去年同期545宗上升3.3%,當中涉及「窺淫」的案件宗數有146宗,增加18.7%,「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亦增加5.45%。

  2022年 2023年 2023年1至10月 2024年1至10月(變幅:比較2023年1至10月) 
窺淫 99 139 123 146(+18.7%)
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 435 358 305 296(-2.95%)
發布源自上述罪行的影像 7 7 7 5(-28.6%)
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 94 134 110 116(+5.45)
窺淫相關罪案總數 635 638 545 563(+3.3%)

涉及窺淫罪的案件有所增加,記者進行網上巡查,發現過往不少發佈偷拍影像的網站、Facebook和Instagram專頁均已停運,但社交媒體Telegram有多個發佈偷拍本港女士影像的群組,其中以中學女生為偷拍目標的「街拍X院」建立於去年7月,至今有逾千訂閱者,群組內有不少偷拍女學生裙底和腿部的相片,多數是在港鐵站內扶手電梯和列車上拍攝,但照片均被改圖軟件加工,看似漫畫,網民如欲觀看真實照片須支付300元「永久入會費」,支付方式包括多種電子支付工具,亦可通過比特幣(BTC)或泰達幣(USDT)付款。群組留言指,所有「作品」均為原創,「不滿意覺得貴自己去拍!」

同樣以學生妹裙底照牟利、有逾3300個訂閱的「hkxx.vip」,發佈了穿校裙女學生乘車、行街或乘搭扶手電梯時的露腿照,亦有偷拍女學生裙底的相片,並留言稱若想看大量及更精彩的相關相片和影片須付費,其中付200元可瀏覽一季度的「作品」,支付800元可飽覽全年的影像。此外,該偷拍群組另外開設以白領儷人女為目標的群組,收費一樣。

社交平台X也有一些偷拍群組,其中2022年6月成立的「抄底XX」聲稱有過萬條偷拍視頻,以250元特惠價全套出售,又創建了一個內部群,讓喜歡偷拍的同好者加入,但為了過濾進群人員,需付費99元才能進群,該群組目前已有逾千名跟隨者。

另外,專門偷拍女學生影像的「街拍XX」發佈了少量相關相片,表明若支付300元入會費可瀏覽大量相關影像,至今已有逾千訂閱者。

除了偷拍裙底,有戀物癖人士於去年4月在社交平台X建立「skuxxxxx」群組,讓網民發佈女士鞋子的照片,當中包括偷拍中學女生小腿和皮鞋的照片,有網民更發佈看似在住宅門外放置的女士鞋子相片,並留言稱「掃樓」,疑潛入他人住宅大廈偷拍;有人則發佈鞋子的特寫照片,當中有混濁液體,疑有人作出猥褻行為;有人更留言指跟蹤同乘一輛巴士的女士返回其寓所,之後拿起她的高跟鞋不斷嗅。

分享戀物癖影像之餘,有人更企圖藉此牟利,例如有網民發佈特寫女學生小腿與皮鞋的相片,留言稱「有無人想要返學鞋附送妹妹照片,喺group嘅可以平啲」。知情者稱,不排除有人曾跟蹤女學生至其寓所,企圖偷竊放於門外的鞋子。 

警方表示,偷拍他人私密部位或在網上發布他人的私密影像,可能會干犯「窺淫」相關罪行。警方會積極進行網上巡邏及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若有任何違法行為,警方必定會嚴肅跟進。市民如發現任何違法行為,請即向警方舉報,警方在接獲有關舉報或投訴後,會視乎個案性質交由合適的刑事調查單位作出跟進,及因應情況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畢竟科技的進步,為偷拍帶來了很大的便利,確實助長了相關的行為,幸隨著窺淫罪實施的一連串宣傳,以及公眾對打擊偷拍惡行的意識提高,越來越多市民挺身而出舉報相關罪行。

不過,梁熙指根據相關數據,雖然窺淫相關罪行的檢控成功率則十分高,但本整體檢控比率頗低,當局需要研究是基於甚麼問題,例如是否檢控門檻太高,或是證據太少而難以檢控,「值得向公眾好好交代」。

梁熙認為,檢討率低與部分市民因種種原因放棄舉報有關,此舉無疑是縱容了相關罪犯,希望各位受害者可以克服恐懼,亦要明白到縱容疑犯等於放生他們繼續作案,因此要鼓起勇氣舉報,相信執法人員必會將最大的努力搜集足夠的證據以作出提告。對於發現偷拍的旁觀者,梁熙說有關市民應協助作證,以加強相關的證據將疑人繩之以法。

談及以往一些偷拍網站和專頁停運,反映了窺淫罪具有阻嚇效果,值得大眾肯定,但相關發佈行為可能轉為更加隱閉,例如利用Telegram群組小範圍發佈,相關的情況亦值得當局密切關注。

至於《星島》記者發現一些監管較寬鬆的社交平台專頁出售大量偷拍影像,或通過收取會費方式牟利,梁熙說市民發現有關平台時應積極向當局舉報,並在有關社交平台進行檢舉;若果一些社交平台有意無意縱容發佈偷拍影像,社會應討論是否修例加強相關的規管。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過往有關偷拍的行為通常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遊蕩」或「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等罪行來檢控,但俗稱的「低抄」和「高抄」的偷拍行為有時很難指控,例如從高處拍攝女性胸部或從低處拍攝女性大腿、臀部時,只要沒有拍攝到胸部肉體或內褲,就很難以「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檢控,而經修訂的《2021 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用字較精確及涵蓋面更廣,對偷拍、偷窺他人私密部位作出全面規管,即使「高炒」身穿樽領上衣的女性胸部也屬違法行為。

對於涉及鞋子的情況,陸偉雄續指出,如果只是偷拍女士所穿的鞋子,未有拍攝到女士的身體,應未涉及違法行為,但偷拍期間如有進行跟蹤,則觸犯「遊蕩」罪;如果將偷取的鞋子在網上兜售,則犯了「盜竊」;如將精液或其他物質遺留在他人的鞋子上,則干犯「刑事毀壞」。

記者 黃少君 李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