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單車友攔小巴鬧司機 4男女被捕 警方嚴厲譴責
發佈時間:16:51 2025-01-03
大埔太和路早前有單車手攔截小巴兼辱罵司機片段流傳,引起網民熱議。至今日(1月3日)警方表示,已拘捕涉案3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28至45歲),涉嫌「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同時嚴厲譴責違例人士罔顧法紀行為。另據了解,警方仍正追緝一名男子,涉嫌有份單車放在小巴前攔路。
大埔單車友凶小巴司機 警拘4人涉「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
大埔4單車友凶小巴司機事件,事發於2024年12月14日上午約8時,數名騎踏單車人士在大埔公路-大窩段的路段上,懷疑將單車橫放在一輛公共小巴前方,其間有人打開小巴司機位置的車門並辱罵小巴司機。警方表示留意到相關短片流傳,形容有關行為嚴重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小巴乘客安全,因此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交通調查隊人員主動調查涉案人士駕駛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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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有數名騎踏單車人士在大埔公路-大窩段懷疑沒有靠左行駛並刻意干擾交通。進一步調查後警方確認懷疑涉案人士身份,今日(1月3日)拘捕3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28至45歲),涉嫌「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一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據了解,警方仍正追緝一名男子,涉嫌有份單車放在小巴前攔路,以及用手機拍攝司機,並舉起右手挑釁。
警方嚴厲譴責 強調現場旁邊已有單車徑
警方提到,涉案路段路面相對狹窄,政府已經在旁建立完善單車徑給單車人士使用。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51(5)條,如道路有一部分是劃給單車使用的,在該道路的任何其他部份騎單車則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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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嚴厲譴責違例人士罔顧法紀行為,對於所有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行為,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絕不姑息。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或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