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大型非法串流網站 涉轉播5萬套動畫等各類節目 拘荃灣26歲男

更新時間:17:18 2025-03-26 HKT
發佈時間:17:18 2025-03-26 HKT

海關早前接獲版權持有人舉報,指有網上平台涉嫌未經授權轉播多個收費電視頻道,例如海外直播的足球籃球賽事及其他影視內容。涉案網站自稱「數碼電視轉播站」、「24小時節目」與「高速伺服器」;並另設動畫網站提供5萬套侵權動畫影片,供使用者串流點播;同時平台透過通訊軟件、社交媒體及討論區宣傳。至昨日(3月25日),海關突擊搜查荃灣一個單位,並拘捕一名26歲營運者。

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版權及商標科技罪案調查組高級調查主任蔡俊威表示,經深入調查及版權擁有人協助,海關昨日早上突擊搜查荃灣一住宅單位,拘捕一名26歲男子,他是收費電視服務登記人。同時在一場海外籃球賽事直播期間,海關同步實時網上監控,利用電腦法證程式蒐集用戶非法傳播證據。

海關展示涉案證物。
海關展示涉案證物。

行動中,海關檢獲兩部收費電視頻道提供的電視解碼器、一套電視訊號接收設備、三部懷疑用作非法串流的電腦伺服器、一部遙距操作伺服器的桌面電腦、一部手提電話及一批電子裝置與影視器材,總值約四萬元。另外,海關在伺服器內發現超過5萬個數碼影片檔案,含侵權動畫、劇集、電影及綜藝節目等。被捕人現已保釋候查,案件正持續調查,海關不排除更多被捕。

海關提到,涉案者利用新型數碼技術,規避版權保護措施,將付費電視頻道非法轉播公眾;同時透過專用電視訊號接收裝置及串流軟件,非法傳播本地免費電視台內容。相關非法串流網站亦設廣告收益及付費會員制,使用者需購買點數收看內容。另外,涉案者使用海外伺服器與虛擬電腦技術隱藏身份,但海關透過國際組織協作及數碼足跡分析,成功鎖定目標。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未獲得版權擁有人授權下,為任何包含為牟利或報酬而向公眾傳播作品的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該等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或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4年,及就每項版權作品罰款5萬元。

海關提醒市民應尊重版權,避免使用非法串流連結,警告相關平台可能含惡意程式或病毒。市民如發現侵權行為,可致電24小時海關熱線(182 8080)、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填妥網上表格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