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觀察|「傷害民族感情」入罪惹風波

更新時間:09:43 2023-09-07
發佈時間:09:42 2023-09-07

日本福島排放核污水入海,引發中方強烈抗議,並且全面禁止進口日本海鮮。如果有內地民眾秀自己吃日本海鮮的照片,或者穿日式服裝招搖過市,分分鐘會因「傷害中華民族感情」而被拘。「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8月底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修法處罰「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特定行為,在網絡和學界掀起質疑聲浪,掀「修法風波」。

「草案」新增第34條,「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的」,都要受罰。有上述行為者,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併處5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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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曝光之後在學界引起嘩然,認為擴大了警察執法許可權。上海復旦大學教授曲衛國撰文指出,何謂「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沒有清晰、具體、形而下界定,匆忙將其寫入法律,這不僅會造成相關罪名的濫用,更有可能使「中華民族精神」被低俗化。

清華大學勞東燕、中國政法大學趙宏、華東政法大學童之偉等3位法學學者也分別撰文質疑,認為應該慎重修法。勞東燕表示,「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是內涵極為模糊的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與把握,將其作為法律上的處罰標準,必然容易造成任意擴張行政處罰的範圍。國家權力直接干預公民個人的日常穿着領域,明顯有過度干預之嫌。

在社群微博,有網友批評這項草案根本就是如同「尋釁滋事罪」的典型口袋法立法,拿來扣人「漢奸」、「反賊」帽子入罪。「草案」正公開徵求意見,9月30日截止,官方究竟會「從善如流」?還是「擇善固執」?


紀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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