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聞秘史︱清朝太監人工有幾多 宣讀聖旨有額外「油水」?
發佈時間:07:00 2025-04-12 HKT

在古代封建社會,想要出人頭地,除了走科舉考試或參軍入伍兩條路外,還有一條捷徑便是入宮當太監。不過,太監首要條件就是要經過「宮刑」,然而作為皇室體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們的待遇與收入不可少覷?在清朝,太監的俸祿制度及額外收入來源,更是充滿了神秘色彩。除了每個月可以領薪水(銀兩)之外,還有一些隱藏福利,原來太監宣讀聖旨都有豐厚的收入。
清朝太監的俸祿制度
清朝時期太監領的薪酬,主要分為月例(基本工資)、月米(口糧)、公費錢(差旅補貼)、恩加銀(工齡津貼)四部分。
太監的俸祿與其品級差異亦緊密相關。例如,四品督領侍每月月銀8兩、米8斗、公費錢1貫300文;而普通太監月銀僅為2-3兩、米1.5-3斗2。
沒有官職的太監依照等級有所不同,其俸祿分為三等發放,一等每月月銀3兩、米3斗、公費錢600文;二等每月月銀2.5兩、米2.5斗、公費錢600文;三等每月月銀2兩、米2斗、公費錢600文。據悉,在清朝時期普通人家一年的花費大致才5、6兩,依此來看他們的收入在當時還是相當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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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讀聖旨賺「外快」
傳統節日與皇室慶典:在農曆過年、臘八、中秋等傳統節日以及皇帝登基、親政、大婚、皇子誕生等皇室慶典時,太監通常會獲得額外的賞賜。據傳,賞賜內容不僅包括銀兩,還有綾羅綢緞、珠寶玉器、名貴書畫等實物。
清朝設立了一種名為「傳旨申斥」的懲罰措施,由太監當著犯錯官員的面宣讀聖旨「代罵」。。在這個過程中,太監往往會利用職權收受官員的賄賂。有記載顯示,為了避免在傳旨時被太監羞辱,一些官員會預先塞給太監400兩白銀作為「好處費」(相當於他們一年的工資)。太監收下後,往往會嘴下留情,簡單「代罵」幾句便草草結束。因此許多傳旨太監憑藉此項特權,有時一個月光是「大臣塞的好處」能增加好幾千兩銀子收入。
此外,太監前去頒發任命官員的聖旨,按照慣例,被提拔的官員,當場也得「孝敬」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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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與灰色收入
朝中大臣為了請太監在主子面前美言幾句,或者為了獲取朝廷內部消息,會向太監行賄。歷史上不乏權勢滔天、家財萬貫的太監,如明朝的王振、劉瑾,以及清朝慈禧老佛爺身邊的大紅人李蓮英等。
明英宗時期的大太監王振,死後被抄家時,家裡查出「金銀六十餘庫,與盤白,珊瑚高二十餘尺者二十餘株」,另有數處裝潢富麗、重簷深閣的宅第,數萬匹馬和田地萬頃。
明武宗非常信任的大太監劉瑾,死後被查出貪污黃金250萬兩,白銀5000萬餘兩,其他珍寶細軟更是無法統計。而清朝在面對宦官時吸取了明朝的教訓,不僅嚴禁宦官干政,更是極力打壓他們貪污的行為。所以即使是後來清朝的大太監安德海、李蓮英,也無法聚集像明朝太監般潑天的富貴。
出身低微的太監們的經濟狀況藉以上各種收入大為改善。不過,一方面由於宮裡規矩又多又嚴,他們隨時可能因為犯錯被逐出紫禁城,他們心裡是沒有安全感的,因此一般在位時都會「盡賺」以便出宮之後,生活也不成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