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顯 - 對前特首應「生養死葬」 | 政政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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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前行政長官辦公室的爭議,有人甚至問:退任的行政長官是否有這麼多的對外公關工作,需要花這筆錢開這個辦公室?
從現實主義來看,這是對的。畢竟,董建華已神隱多年,曾蔭權是「刑餘之人」,壞了名聲,相信也不可以作出太多貢獻。
惟他們忽略了一個重點,就是行政長官這種領導人級數的官員,好比退休的終審庭大法官,這幾乎必然是他最後的職位,不會像梁錦松、馬時亨般,「翻閹」到別的公私營機構,去當高薪厚祿的新職。
這當然是為了公平性,皆因行政長官的權力很大,如果他可以在離任後投身別的職位,則可能會引誘到他們在位時,會私相授受,造成延後利益。
當然了,大部分的高官都不排除可有延後利益,只是他們的權力比不上行政長官,傷害也沒那麼大,既然是無法避免,因此也就算了。
所以,對於前行政長官,政府有責任「生養死葬」,一個登樣的辦公室加一個秘書,是基本的。不過嘛,財赤當前,人人有難,是不是值得花這麼多錢去維持辦公室,應否省點,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周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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