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偉舜 - 內地資產超額要還公屋 | 環球樓市觀望
公屋、居屋、夾屋、私樓,基本上是香港樓市90%的結構了。
而大多數的香港人是居住在公屋,約有300萬人,即約香港的45%的常住人口。 但多年來公屋資源是大多數香港人最想擁有的禮物,一到18歲就立刻申請單人公屋,希望剛好在讀完書時剛好獲得分配。
但特別是在公屋這個就是社會問題中最麻煩的一環,最常見到的就是來投訴說某某單位很有錢,不應該住公屋或新聞中捉到某某資產超額而要求交還公屋。最令人髮指的是偷偷把公屋出租;也有人表示某人有公屋,但在內地或國外有房產,資產超額,被揭發檢舉,要求遷出相關公屋。
但事實上這問題已存在很久,但坦白講最主要是港府房屋署「唔做嘢」,往往搞得十分被動。公屋申請都有門檻,為了能申請到公屋,這些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有錢而讓人看不出有錢?」,小到只用現金,大到銀行戶口換人。最終的目的,就是讓其他人,最主要是香港政府查不到自己有錢,一旦拿到公屋,家裏面最多的就是現金,真的是「窮得只剩下錢」!
想想,香港人口700多萬,住在公屋的人口已經超過300萬,第一代申請人達到申請門檻,下一代長大外出打工,基本上都超出要求。所以只能隱瞞收入,不隱瞞房子就有機會被港府收走,這也是港府一直不敢強硬要求資產審查的問題,一旦強硬起來,大半個香港都要上街了。
但是,若不堅持審查,面對有增無減的公屋需求,很多人的確偷偷把公屋出租,霸佔着公屋資源,對其他人是非常不公平的,一樣鬧。特別是境外有資產的,包括國外跟內地資產的,所以香港政府去年開始要求自我申報,然後再從裏面一個個去抽查,若證實資產超額,要求交還。
港府表示,是透過跟廣東省國土資源部核查後,得悉有兩個公屋住戶在內地擁有物業,港府表示,住戶在內地有房子,不代表在香港沒有居住需要,但內地房子是資產之一,必須如實申報,若資產值超過標準,便要歸還公屋。
環球樓市評論人
鄭偉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