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啡——被離婚

  大S單方面宣佈離婚,聲稱手續已在辦理,但老公及奶奶似乎不知情。奶奶張蘭獲知消息時嚷嚷︰「我家的事我怎麼不知道?」
  一眾花生友很震驚,好像不久前大家還在猜測大S這輩子究竟有沒有剝過蝦,突然,那個幫她剝蝦的人就變成陌路人了。以後她若再婚,擇偶第一個條件是不是看對方剝蝦剝得好不好、快不快?剝掉蝦殼後,蝦肉是否能沾上蝦殼上的醬汁?
  大S爆出離婚消息,才得知她當年是閃婚,有娛樂新聞爆料她和汪小菲相識四十九天就結婚。小S則踢爆大S跟汪小菲認識三天就決定結婚。那就是說,他們用了三天時間拍拖,用了四十六天時間籌備婚禮。
  始於閃戀閃婚,終於閃離,倒也符合大S一貫的風格。
  不過,這宗離婚消息聽起來太兒戲,也未得到另一半汪小菲的確認,所以,最終離婚與否,存在很大變數。汪小菲似乎在竭力箍煲,但是,即使箍煲成功,保住婚姻,心中難道不會有條刺嗎?
  離婚不是問題,有些夫婦發現兩人漸行漸遠,價值觀出現大分歧,幾經努力無法修復關係,達成離婚的共識。甚麼時候宣佈分訊,由誰來宣佈,措詞如何……預先商量好,互相尊重。做不成夫妻,仍然可以做朋友。
  大S的做法,太自我中心。
高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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