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穎妍 - 我是來感受一下催淚煙|人生馬拉松

那是一場當所有人是傻瓜的革命,雖然,又真的有好多傻人跟着魔笛起舞。
  日前法庭有宗駁回上訴的申請,看報道才知道,原來大話講到那麼假都有人相信。
  事緣是二○一九年十一月中大二號橋的戰場,逾百武裝蒙面暴徒聚集,衝擊警方防線,期間有人向警察擲汽油彈,擲中警員,並燒着其制服和盾牌。當時在場的二十三歲中大女學生鄧希雯被捕,之後被裁定暴動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判監三年九個月。
  鄧希雯在審訊時曾出庭自辯,她在中大修讀中文及教育雙學士、副修英國文學,二○一九年到過美國波士頓的大學交流一個學期,同年七月再到立陶宛做義工教小朋友英文,八月才回港。她喜歡文學創作,尤其注重有現場感的寫作。所以,那天午飯時從網上看到中大二號橋的事件,便特意去看看,到埗後忽然有人塞她裝備,於是她戴上面罩,當時只專注自己的呼吸聲,進入自己的「感官世界」,感受從未體會過的催淚煙的感覺,和戴上防毒面具的寧靜,她以獲得文學創作的靈感,待得回過神來,已被警察制服。
  代表鄧希雯的資深大狀潘熙認為,以上是不可抗拒的推論,認為當時鄧希雯只專注「臨場感」,而並非有心參與暴動。
  這樣的藉口都說得出,真的當天下人都是傻瓜。身處暴動場合,哪管你是開車的、把風的、遞武器的、甚至在旁睇戲的、發夢的……無論有沒有動手,都被視為暴徒,都有罪,這是法律,不是感覺。
  上訴庭法官認為原審法官的裁決及分析無懈可擊,案件無可爭辯理據,駁回上訴申請,讓正義得以彰顯。這是難得的一步,這些年,我們聽太多歪理、太多莫名其妙的理由,終於,大家的腦袋可以回復正常,不用再事事懷疑,到底是我有問題,還是他們有問題?
屈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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