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穎妍 - 官字不再兩個口|人生馬拉松

從前,老百姓對「官」這個字的理解,好簡單,就是「兩個口」,意即:你講晒!香港如是,內地亦如是。

不過,共產黨是一個不斷自我修正的黨,這十多年,國家變,官場也在變,所以許多人都說,今日在內地當官比在香港當官更難,舉個例,內地幹部早就不准參加商業剪綵活動了,他們亦不可開個人微博帳戶作自我宣傳,商人的俾面派對也要盡量避席,出席而被報道者,後果相當嚴重。

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一個為官新指引,名叫《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列出不適宜為官的十五種情況,我覺得很值得香港借鏡,故特簡列如下:

一,政治能力不過硬,缺乏應有的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二,理想信念動搖;三,擔當和鬥爭精神不強;四,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五,任人唯親、拉幫結派;六,組織觀念淡薄;七,事業心和責任感不強;八,領導能力不足,所負責的工作較長時間處於落後狀態或者出現較大失誤;九,違規決策或者決策論證不充份、不慎重,造成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損失浪費,生態環境破壞,公共利益損害等後果;十,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一,品行不端,行為失範,違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響;十二,因存在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等情況;十三,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或者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十四,因健康原因無法正常履行工作職責一年以上;十五,其他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

如果,我們用以上中央要求的十五點來審視今日香港的官員,相信好多人都不合格。忽然想,一國兩制下,為官者的標準應該跟一國還是算兩制呢?
屈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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