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健生 - 個人責任|跨晒界

弟弟家半夜起火,匆忙逃生,全家人安全無恙,但全家財物盡毀。得知後第一句問他:「有沒有買保險?」答案是沒有,唉!

香港做樓宇按揭時,印象中必須購買水險火險,估計弟弟在按揭還款完成後,沒有繼續購買。我自己多年前已開始通過銀行,購買一份家居保險。馬上查閱一下保單的保障範圍,我買的是基本計劃,保障範圍分為4大項。

第一項是家居財物,保額50萬元,保障財物意外損失或損毀,保障範圍是火災、閃電、爆炸、地震、因風暴、水災、惡意破壞、漏水或油、或碰撞、偷竊、盜竊,也包括攜帶或佩戴的財物被劫或偷竊。因住所或家居財物損失或損毀以致不宜居住,另覓臨時住所而引致的實際費用也保,搬家過程中意外損失或損毀也保,但前提是聘請專業搬運公司。遭意外損毀或破壞的家居財物,清除該部分瓦礫費用也保,弟弟這次光是清除瓦礫,也花了1萬元,如果有買保險就好了。要注意不受保的部分,若住所連續60天無人居住,不保;若分租或借出予他人,也不保。所以不要輕易把住所借出。

第二項是全球全險保障,自己和同住家人的個人財物及貴重物品,意外損失或損毀,包括現金、信用卡、個人證件、高爾夫球裝備,也保,不過好像不包括手提電話。

最重要的第三項來了,就是個人責任:自己或同住家人或家庭傭工,因意外導致任何人死傷、財物損毀或損失。有關訴訟費用和開支,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的,也在保障範圍內。個人責任總索償金額,是港幣1千萬元。萬一家居發生火警,因救火而導致大廈升降機損壞,鄰居財物損失,對方向自己追討,就是個人責任了。如果沒有購買保險,沒有這個保障,那麼麻煩就大了。

第四項,也是我原來購買家居保險的初衷,就是家庭傭工保障。其在受僱期間因意外或疾病,導致受傷或死夭,保險公司會根據法例規定責任,支付補償及索償人開支,經書面同意的一切法律費用開支,也保。家庭傭工因意外、患病或不適而須在香港住院,入住普通病房的必要費用,也保。

每年保費才1830元,沒有理由不買啊!

視覺科技CEO

盧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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