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新 - 當波更與租差|猛料阿Sir講古
70、80年代香港足球非常蓬勃,足球班霸隊有南華、精工、愉園和流浪等,那時香港娛樂不多,每次比賽都吸引很多人(主要是男士)入場觀看,那時香港最大的球場是位於掃桿(管)埔的政府大球場,可容納2.8萬人,較小的有南華會球場(在加路連山道,又名加山球場);跑馬地體育路的香港會球場;和九龍旺角麥花臣及花墟球場。
1970年代我駐守跑馬地警署,那時警察服務沒有今天完善,很多公眾活動都需要「僱用警務人員Hire of Police(俗稱租差)」,即是繳付費用僱用一定數目的軍裝警察當值來維持秩序,是活動獲批准條件之一,視乎那球賽的等級,最大型的Grade A(俗稱「大波」)到最少的C級(俗稱「細波」),大波最少要僱用一連機動部隊171人(警員至警司)至最少的兩名警員,交通警察安排交通改道則免費,附近道路都需改道,方便球迷入場及散場後在外等候的雙層巴士接載直接離開。有些熱情球迷喜歡聚集在附近(一般是孔聖堂學校),等候接載球員的車輛經過,向他們揮手後才離開。
因有不同擁躉,偶爾都發生口角,需要警察干涉,如太多人聚集更需要驅散。那時「波飛」供不應求,有很多黃牛黨把飛炒高,買不到或不願買高價波飛又很想睇波的,只好走上大球場山邊的正民或衛斯理村,居高臨下用望遠鏡一邊收聽收音機一邊觀看,那時電視還未普及,趕不及上山的更爬上球場山坡觀看(見圖),但很危險,曾經有球迷從山坡墮下受重傷,所以每次有「大波」時一定派人上山驅散。
後來政府大球場更發展成香港最早的演唱會場地,每次都爆棚,那時有許冠傑、張偉文、陳潔靈和丁馬卡度等曾在此舉行音樂會。預訂不到政府大球場便移師到香港會球場,亦有外國歌星例如Rod Stewart就曾在這舉行個人演唱會,亦頗受歡迎。
當「波更/演唱會更」可算是一份優差,但最緊要還是完場前找負責人簽妥「租差紙(合約)」,確認一切順利和滿意警察的表現,庫房才可收到租差費用。
當「大波」更時,更有機會認識不同PTU大隊的警司,那時他們無論權力、能力、威勢都「勁」,在他們身上學懂很多向上「爬」和管理技巧,對個人發展有很大幫助,見得多如表現不差,一定可以建立某程度的感情,日後有機會再見,說不定會是「識人好過識字」,當然又識人又識字就無往而不利,現代潮語「無得輸」!
何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