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純恩 - 敬重足矣|好好過日子
美斯香港之行,沒有踢球,卻踢碎了不知道多少美斯迷的心。這天便碰到一個碎心之人,他買的是最貴的入場券,心也碎得特別嚴重。
我跟他說,這也是崇拜的結果。他有點不服氣說,你沒有崇拜過人嗎?我說,我還真沒有崇拜過甚麼人。在我十幾歲的時候,經常談論一個羽毛球運動員,有一次我爸說我好像很崇拜那個羽毛球手,我就跟他說,我從來沒有崇拜過甚麼人。我爸就不響了,大概有點失落。
隨着年齡和見識的增長,越發覺得崇拜的多餘。尤其是認識的人物越多,崇拜之心越淡。這倒不是甚麼「英雄見慣亦常人」,而是人們在崇拜一個人的時候,那個人多數是一個平面的偶像,但如果你真正認識他之後,他便立體了起來,立體了,才是一個完整的人。他跟你一樣有喜怒哀樂,一樣有缺點有弱點有盲點,有可笑之處。他從偶像的神壇上走下來了,變成了一個有血有肉跟你一樣七情六欲齊備的人。這時候你只需認定,還要不要敬重他。
人對着人,值得敬重已經足夠,而不需要崇拜的。一個值得你敬重的人,你好好敬重他。反之,任他有甚麼地位,一樣可以鄙視他。敬重是自然而然的,崇拜則令人誠惶誠恐且見不得真相。你崇拜一個人,其實是崇拜一個你心目中想像的形象,你會把看到的片面美化成全部,從而牽引幻覺,刺激賀爾蒙,發展非分之想。然後當你見到了真相,原來跟想像有這麼大的落差,幻覺破滅,特別沮喪。何苦來哉。
我認識許多我敬重的人,但沒有一個需要崇拜。
李純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