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純恩 - 要求要合理|好好過日子

  這天聽朋友形容一個人「大公無私」,不由笑出聲來。

  「大公無私」看起來是一種品格要求,許多人從小到大都被要求做到「大公無私」。但這也是一個非常不切實際非常不合理的要求,為甚麼不可以「大公有私」?既然「公」已經大了,有一點「私」又有何妨?

  強調「大公無私」,就是抹殺「私」的意義,將「私」抹黑,一丁點都不可以有,否則,話就不好聽了,好像連私德都不好了。由此,還產生了一些專貶「私」字的名詞,比如「自私自利」、「私心雜念」之類,好像「公」和「私」不共戴天,不可共存。我小時候在上海正逢「文革」,那是個揚公滅私的極致年代,做人不但要「大公無私」,還要「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漂亮的口號和無視人性的乖張邏輯層出不窮,一切充公,無私利無私產,連私隱都無。那時流行一句話,叫作「狠抓私心雜念一瞬間」,腦子裏有點私念都要馬上抓出來。

  那時候,有私心就等於犯錯,小則自我檢討,大則開會批判。於是人人都開始擺出一副大公無私的樣子,一開口便天下為公,私人私事不足道,一道就惹麻煩。這也就成了一種生存的智慧,不管做錯甚麼事,儘管往「私心雜念」上推,那就最容易過關。《道德經》有云:「智慧出,有大偽。」那時候大家都有智慧,大話出口成章。至於那些處處要人家知道他大公無私的人,更是一片私心暗暗開。

  人不可能無私,有私心私慾很正常。有私心的人一樣可以有公德心,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大公」甚至犧牲。所以要人「大公」的同時不要排斥「有私」,「大公有私」,合情合理。若是既要人大公,還要人無私,最保險,是去找個機械人。或者,找個說自己沒有私心的大話。

李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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