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新 - 香港警隊成立180周年 | 猛料阿Sir講古
今年5月是香港警隊成立180周年,180周年是根據1844年5月1生效的法令第12號頒令成立香港警察隊。但其實在這法例生效前香港警隊已成立,1841年1月26日,英軍登陸香港島,時任英國駐華商務總監義律Charles Elliot為最高指揮官,4月30日他授權第26步兵團的威廉.堅偉William Caine(半山的堅道就是紀念他)上尉負責島上的治安,成立一支32人的警隊。無疑這32人就是警隊的鼻祖,但如何組成及是否有華人一直有多個說法。
於7、80年代,警隊位於灣仔軒尼詩道大生商業大廈的檔案處,有一段英文紀錄及後轉載在警隊博物館書籍內,中文譯為「為要在這個日漸發展的社會維持秩序,堅偉上尉只好向軍隊招募首批警察,這支人數只有32人的警隊,其成員都是些被軍方認為不宜擔任常規職務的軍人,這些警員,無論是歐籍或印籍人士,全都不諳粵語,只能和本地華人以零碎混雜的語言交談。」這些檔案在香港回歸前英國人撤走時已被運離香港。
最近一本由研究警隊歷史學者蘇載玓博士著的「動盪時代的香港警察(1841-1898)」,看到義律和堅偉的書信往來,在佔領香港島後就手組織警隊,從他們的函件來往對此問題有新發現和見解,因清朝官員定期到訪島上收取土地稅,但對維持治安沒有特別安排,他們佔領港島後便有頗急切需要處理,蘇博士發現除1841年4月30日,義律公開的授權書以外,在往後的兩星期內,他和堅偉還有數次的書信來往,同日義律發了另一封私人函件給堅偉,授權他組織警隊,除了提到首支警隊的設立詳情外,還有其他行政機關的雛形。
關於警隊,義律計劃招募32人,11名歐洲人(1警長、2下士和8警員),與21名華人(1頭領、4助理和16警員),只有華人和歐洲人(歐洲人是否包括印度則不得而知),除了歐籍警長外,其他華人的級別與薪金都比歐洲人高,對於歐籍警員,只能從軍隊中抽調。華人警察方面,他明確指示應與各村領導協商組織,堅偉於5月11日向義律提交了報告(蘇博士相信這報告很可能從未被史家翻閱過),上報已組織了一支32人警隊,華人方面包括一督察、4副督察及16士兵(共21人,月薪為10元、8元和6元);另在5月8日,從兵團調了11人來當警察,1警長、2下士及8士兵(共11歐洲人,月薪為15元、6元和4元),人數與薪金都是完全按照義律4月30日的指示。
蘇博士的新發現與警隊當年的記錄略有出入,究竟堅偉5月11日向義律提交了首份報告有多準確,又是否「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值得深思。但無論如何,她發現香港最初成立的警隊已有本地華人是非常合情理的,而香港第一支警隊是32人,於1841年5月「在沒有法律的合理依據下成立」更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何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