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新 - 中環畢打街—香港「水警」基地之始 | 猛料阿Sir講古
現今香港警察包括在陸上和海上及離島工作的警察(水警Marine Police),但在1950年代前,陸上和海上是分開管治和隸屬於不同部門的,互不從屬,水警與英國駐港海軍合作比陸警還多。
這可追溯英國人1841年佔領香港島後,任命陸軍少校威廉堅(Major William Caine,堅道就是以他命名)為陸地上裁判司(包括成立警隊);及於7月31日任命海軍蒸汽船復仇女神號Nemesis中尉威廉畢打(Lieutenant William Pedder,中區畢打街就是紀念他(早年譯為必打街))為船政司Harbour Master和海事裁判官Marine Magistrate,管理商用船隻進出港口及海上治安,他隨即成立船政廳及頒布《香港港口管理條例》Regulations of the Port of Hong Kong及《海事裁判官條例》Regulations for the Marine Magistrate,為了管理海上治安,僱用多名本地水上人為水師Water Police,操控一艘小船負責海上巡邏,船政廳和基地最初設於停泊在現時畢打街與皇后大道中交界懸崖邊Pedder's Bluff一艘船上,直至1845年左右,遷至現今德輔道中中國銀行大廈位置的一小石屋,是香港水警的鼻祖(比陸上警隊成立於1844年5月還早)。
水師工作隨英國於1860年佔領九龍半島及1898年租借新界及附近離島不斷增加,船艇由早期搖櫓發展至機動,船艇上除水師人員外,又多了不同崗位負責操控船艇的技術人員,包括大偈、水手和機房人員等。另一方面,在不同時期包括早於1844年已有建議把水師與陸上警察合併,但一直只聞樓梯響。
1941年日本侵佔香港,不同的水師船艇除與日本軍交戰外,更保護人員和物資由九龍撤退到香港島。與日軍交戰的10多日,船艇除被擊沉外,全落入日本軍手中,1945年8月日軍投降後,只取回寥寥可數幾艘殘破不堪的船艇。
當時警務處長俞允時John Pennefather-Evans被日本軍關在赤柱集中營,他在營中秘密完成其戰後交給港督楊慕琦Sir Mark Aitchison Young有關改革香港警察的報告,其中最重要包括不再以種族區分職位,重組一支以本地華人為主的警隊,水師亦歸入警務處改名為水警Marine Police。他的報告被接納,1948年5月1日Roy Turner被委任為第一位水警警司Divisional Superintendent Marine。
從此,水警列入警隊編制,接受正規警察訓練,執行海上治安工作,又訓練在水警輪上工作的其他職系大偈、舵手、水手和船員等轉職為警察,但因訓練需時及遇到一定困難,這全船由警察操控模式要到1965年才完成。
1948年開始為水警第一班,每班30至36人,在警察訓練學校受訓,畢業後全派至水警警區工作,這些水警訓練班,只在有需要時定期開辦,到1963年初水警第25期畢業後便停止。自此,入職水警一般警察一同訓練,其後進展至以自願性質可在不同階段和階級加入水警工作。水警輪上的名稱標誌也由「水警」改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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