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調整港股通納入條件 港交所:擴大合資格股票資格準則仍待批准
發佈時間:21:10 2023-01-19
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發布通知,擬就滬港通、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徵求意見,將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公司股票納入滬股通和深股通。上交所在起草說明中稱,本次修訂主要內容包括明確滬股通、港股通股票範圍,並明確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納入滬股通條件。
深交所新增第73條,明確屬於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且不屬於A/H股的港股通股票,調整考察日前12個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低於40億港元的,調出港股通股票。
港交所(388)發表通知指,參照2022年12月19日發出的關於擴大互聯互通合資格股票範圍的交易所通告,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公司股票(DVR股票)納入北向交易須滿足額外的資格準則。
「港股通」合資格股票將納入符合以下條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一、屬於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份股或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成份股;或二、屬於市值50億元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此外,「滬港通」下「港股通」合資格股票範圍將擴大至納入市值50億元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與當前「深港通」下「港股通」合資格股票範圍一致。
港交所表示,是次擴大的相關細節包括北向及南向合資格股票的資格準則及考察機制仍有待監管批准,正式實施時間將另行公告。
深股通調入調出標準有所調整
此外,在調入標準及機制方面,深交所擬將深股通股票基準指數調整為深證綜合指數,同時設置指數成份股符合日均市值50億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日均成交金額3000萬元以上和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數占總交易日天數的比例低於50%等調入條件。
在調出標準和機制方面,明確深股通股票(非A/H股)存在日均市值低於40億元,或者日均成交金額低於2000萬元,或者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數佔總交易日天數的比例達到或超過50%等情形的,將在半年度定期調整時調出深股通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