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扮消防挑戰澳牛「光速餐」揚言「趕住救火」催侍應上菜 消防處:事件交由警方跟進
發佈時間:18:30 2025-03-07 HKT

隨著網絡時代的發展,一些網紅博主憑藉出位行為搏流量,吸引觀眾眼球,而不擇手段的事件時有發生。近日,一名本地YouTuber就在影片中,便裝扮成消防員,殺入人氣茶記「澳洲牛奶公司」,並以「趕住救火」為由,催促店員落單。影片引來網民一片譴責,認為涉事YouTuber所為有損消防員的專業形象。
YouTuber扮消防員踩場澳牛 催侍應落單上菜惹公憤
多次向街坊強調「我真係消防員,趕住去廟街救火」
該名YouTuber的頻道主要討論香港時事,並經常以奇裝異服走訪各區,其「出位」的風格成功吸引網民關注。近日,他就以一身消防員的裝扮,身穿深藍色反光衣及黃色頭盔,前往澳洲牛奶公司(澳牛)挑戰「光速餐」,並在短短五分鐘的影片中,多次強調自己是消防員,更揚言「要趕住去廟街救火」,要求店員趕快出餐,以免影響「救火」進度。影片發布後迅速引發熱議,一天內觀看次數逼近6萬。
網民怒批行為大膽 有損消防員形象
影片內容引來網民一面倒的批評,大部分網民都認為事主冒充消防員的行為不當,不僅有損消防員的專業形象,更可能誤導市民,令人誤信其身份,「請唔好侮辱消防員」、「消防員的形象被你破壞晒」、「影衰消防員冇你呢啲咁嘅質素」。
另一方面,亦有部分網民對事主的大膽行為感到驚訝,認為開玩笑也要有底線,不應以專業人士的形象作為娛樂素材,擾亂公眾地方秩序,「咪喺公眾場所『火火火』咁大嗌,玩都要知底線」,同時令澳牛的店員感到非常無奈,「好癲,牛奶公司都怕咗佢」、「嘩!你真係好夠膽,連澳牛都去玩,最難得澳牛又同你癲」。
律師提醒 打扮或涉假冒公職人員
《星島頭條》網記者就此向陳子遷律師查詢,他指事主行為很有可能已觸犯香港條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條「假冒公職人員或假裝能影響公職人員」,條例訂明任何人假冒公職人員,或假裝成公職人員作出或不作出與其職責相關的任何事情,不論是否意圖取得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均可處第一級罰款(港幣2,000元)及監禁6個月。而消防員是屬於公職人員架構,所以事主有涉嫌假冒公職人員。
假如要穿著消防員制服,需要在最少十個工作天前,以書面向消防處提出申請,當中必須要詳細解釋穿著消防員制服的原因,以及個人資料。假如穿著者並非消防員,而又未獲准消防處處長批准而穿著消防員制服,或制服的特殊標誌的服裝,根據香港條例第95章《消防條例》,第27條第三點,該行為即屬犯罪,可處第4級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陳律師亦提醒,若只是在私人場地或派對上穿著,不是公然在街上行走的話,就不一定會觸犯該條例。
消防處:事件交由警方跟進
消防處亦就事件回覆《星島頭條》表示,留意到有人在網上發佈影片,影片中一名男子在公眾地方身穿類似消防事故現場制服,並自稱消防人員。處方強調,該男子並非消防處屬員,影片中身穿衣物亦非消防處的制服或裝備。由於該男子涉嫌假冒公職人員,消防處已將事件交由警方跟進,並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