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漢稱遭「作法」加害 釘槍射殺兩鄰居判死緩惹質疑

更新時間:19:45 2025-04-21 HKT
發佈時間:19:45 2025-04-21 HKT

廣西有男子聲稱遭「作法」謀害,持改裝氣釘槍將兩名鄰居射殺。案件一審以被告患精神分裂為由判死緩兩年。事件引發受害人家屬及網民不滿,認為過輕。當地檢察院已就判決提上訴,要求立即執行死刑。

檢方上訴要求立即執行死刑

據《新京報》報道,受害人家屬的一名兒媳梁女士20日表示,涉案男子來自廣西來賓市。案件發生於2023年12月,當時男子懷疑她公公和婆婆「作法」害他,在看到她公公在家後,回屋取出射釘槍,朝公公太陽穴開槍,致其當場死亡。

她婆婆聽到聲響,企圖逃跑未果,只能躲進房間,但男子踢門而入,再朝婆婆太陽穴射擊,婆婆也當場身亡。

據報道,男子使用的射釘槍,是由氣釘槍非法改裝。案發後,他逃至一間賓館企圖自殺但未遂,隨後報警自首。

梁女士指,案發三天後,地方政府與村委曾出面協調,要求男子家屬賠償10萬元人民幣作為兩名死者的安葬費用。

2025年3月底,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及非法製造槍支罪判處該男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法院認定他案發時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且有自首情節,依法從輕處理。

受害者家屬不滿判決,大量網民亦對判決有異議,認為被告犯案後懂得逃走、企圖自殺及自首等,顯示有判斷能力,應為犯行負完全責任。

來賓市檢察院16日正式向廣西高院提起抗訴,認為量刑不當,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