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調查:一半受訪住戶要求最少面積逾10平方米 逾九成七無獨立水電錶

更新時間:22:31 2024-10-13
發佈時間:22:31 2024-10-13

新一份《施政報告》周三(16日)公布,取締劣質劏房措施備受關注。有團體調查發現,超過一半受訪者不同意消息指政府建議的劏房最低面積,即約7平方米至10平方米,認為劏房面積最少要有10至12平方米,但亦有一成多受訪者擔心最低面積訂立過高,會負擔不起租金。

值得留意的是,受訪者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僅45平方呎,團體形容是比高度設防監獄更細。

明愛住屋權益發展工作小組在今年8月至9月期間,以實體問卷及網上自行填寫形式,在6個地區進行訪問,共收回149份有效問卷。

消防安全、有窗通風最受關注

受訪者最關注的劏房最低標準依次為消防安全、有窗通風、樓宇安全、衞生環境、獨立水電錶、租金水平、有效租約、最低面積。消息指,政府建議的劏房最低面積為7平方米至10平方米,有51.7受訪者(77個)表示不同意,當中五成人認為最低要有10至12平方米,26.6%認為要有13至15平方米,23.4%認為要有16平方米或以上。

八成受訪者認為政府建議的面積太小,表示太細的居住空間讓他們有強烈壓迫感,影響身體及情緒健康之外,也擔心孩童身心發展。另外,有27.7%受訪者認為按人均面積計算較為可取,但亦有11.1%受訪者擔心最低面積訂立過高,會負擔不起租金。

電費計算五花八門

劏房租管條例生效逾兩年,濫收水電費的事情仍有發生。調查顯示,八成七人(127戶)沒有收到業主提供的正本水費單,幾乎全部受訪者沒有獨立水電錶,只有72名租戶(49.3%)有齊5至8月用電量及電費。團體指,劏房電費計算方法五花八門,有12戶按每度電1.5至2元計算;有住戶每月固定交300元水電費;有住戶每年一月結算,年初預繳500元,年尾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