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對沖5.1取消|網民爆老闆擬「解僱全體員工」再聘用 勞工處:不會節省遣散費/長期服務金開支|Juicy叮
發佈時間:16:16 2025-03-09 HKT

有網民在網上發帖求助,指老闆打算在5月1日強積金對沖前,解僱全體員工再聘用,老闆聲稱「重新簽約,話待遇不變」,而且「咁樣就可以係MPF度拎d錢出嚟畀遣散費,等我哋有嚿錢係手,唔駛等到65歲先有得拎」。
勞工處發言人回覆《星島頭條》強調,僱主於5月1日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前解僱現職僱員再次聘請,並不會節省遣散費/長期服務金開支。
政府早前宣布5月1日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5月1日為「轉制日」,即取消「對沖」生效日。取消「對沖」生效後,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不可「對沖」僱員「轉制日」起服務年資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但可繼續「對沖」僱員「轉制日」前服務年資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強積金對沖5.1取消|網民爆老闆擬「解僱全體員工」再聘用 勞工處:不會節省遣散費/長期服務金開支↓↓↓↓
有網民在「連登討論區」發帖表示:「公司想5月1日前解僱全部員工,重新簽約,話待遇不變。老細話咁樣就可以係MPF度拎D錢出嚟畀遣散費,等我哋有嚿錢係手,唔駛等到65歲先有得拎,想問下有無伏?」該網民表示,自己受顧的公司約有20多人,「我就做左10幾年,計過遣散費大約有200K(20萬元),我份MPF可以完全cover晒。」
不少網民留言質疑樓主老闆的「解僱全體員工」的建議:「你老闆識唔識呀?取消強積金對沖不設追溯期,即係2025/5/1之前既年資係可以對沖架。」「係呀,要2025/5/1起既年資先無得對沖。」
網民又擔心樓主老闆最終未兌現承諾,全體解僱完後,部分員工可能不再被聘用,有網民建議樓主「當有疑惑最好既做法就係維持現狀按兵不動」,但樓主回應表示,僱員很被動,「都無得選擇,俾一個月通知期你就可以解僱。」
勞工處: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
勞工處發言人回覆《星島頭條》強調,僱主於5月1日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前解僱現職僱員再次聘請,並不會節省遣散費/長期服務金開支,理由如下:
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取消「對沖」後,僱主仍可使用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轉制前衍生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相反,轉制後新招聘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則不能再被「對沖」,且將重新由零累計至最高390,000元。
此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會以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無論現職僱員在轉制日後繼續受僱多久及工資有否增加,其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都會與在轉制日前離職的款額相同。
勞工處設有專題網站 (www.op.labour.gov.hk),並上載單元短片,協助僱主及僱員計算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僱主可獲的政府資助,以及僱員的權益總額。此外,《僱傭條例》就終止僱傭合約方面有明確的規定,並為僱員提供僱傭保障。如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解僱僱員,視乎個案具體情況,僱員可向僱主提出申索,要求補償。
僱員如懷疑其僱傭權益受損,可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查詢,勞工處會提供適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