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會區︱原址換地未能成事 政府需花15億收地 議員:本期望節省支出
發佈時間:18:34 2024-01-23
為減低政府前期開發成本,改善現金流,政府去年宣布擴大 「加強版模式」至所有新發展區,容許政府協助發展商,收回少數第三方土地作統一發展,但換地申請人需已擁有指定發展用地內9成或以上的私人土地。
有議員指實施新模式後,北部都會區亦有6幅原址換地未能成事,政府最終亦要支出15億元入場收地,關注原來期望為政府節省收地支出,現實卻與政府期望有落差。
發展局今日到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簡介並諮詢安排,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洪雯指,大部分情況下發展商難以收回100%土地是由於涉及祖堂地,即使由政府協助收回少數第三方土地,亦不容易,她關注政府會否修例。
發展局稱無拖慢工程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回應指,政府以往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包括祖堂地,未有遇到大問題,反而發展商向鄉民購買祖堂地時,業權轉讓的門檻很高,例如需要鄉民100%同意;相信推行新模式下,可協助發展商解決問題。至於降低祖堂地業權轉讓的門檻,何珮玲指民青局正與鄉議局商討,早前鄉議局有提出降幅建議,民青局現正考慮。
洪雯又指,去年政府在賣地和補地價收入的成績都不理想,比前年收入下跌逾50%,去年公布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下原址換地的修訂安排後,北部都會區有6幅原址換地,原本可以為庫房帶來134億的收入,但最後一日功虧一簣,政府不得不在今年1月入場收地,局方估計支出為15億元。洪雯指,本來期望新修訂可為政府節省收地支出,然而現實與政府期望有落差,她關注政府會否考慮調整上訴機會或彈性處理等。
周浩鼎:發展洪水橋需預留空間
何珮玲指,雖然6幅原址換地不成事,但沒有拖慢工程,本月亦已啟動收地程序;現行機制亦可讓發展商改價錢的機會,只是該6幅的情況,或是政府未能接受價格或發展商不願降低價格。
另外,發展局就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向立法會申請292億元撥款,預計在今年上半年陸續開展第二期發展工程,目標在2030年起居民開始入伙,屆時屯馬線洪水橋站會啟用以配合居民遷入。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撥款申請時,何珮玲表示,政府將收回第二期發展計劃的206公頃私人土地,現階段已開始與棕地作業者及寮屋居民溝通,通知他們遷出期限,以及協助棕地物流倉庫分階段遷出和重置作業。
民建聯新界西北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在目前規劃方案中,近洪水橋站的中心範圍,預留用地集中作商業用途,其旁邊也有預留工業用途的用地;他認為在道路的規劃上,必然需要預留足夠交通空間,應付日後的工業物流運作,並確保不能影響附近的商業用地的人流交通。
記者︰何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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