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出席大灣區法律服務論壇  推進內地企業選用香港爭議解決服務

更新時間:15:30 2024-08-30
發佈時間:15:30 2024-08-30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30日)到珠海出席第四屆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企業法律服務論壇,與1500位大灣區企業法律顧問、資深律師,以及企業代表,透過不同議題探討如何以高質量的法律服務,助力國家新質生産力發展。今天論壇的主題及內容與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有著密切關係。

為企業提供更好保障

林定國在社媒上發文指,香港有責任發揮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落實《決定》決定內與香港相關的要求。香港國際化高水平的普通法制度正是其中一個獨特制度優勢。就如何有效按照《決定》提及的要求利用香港普通法制度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林認為要用好香港普通法制度的優勢,前提是大家願意選擇用香港法律規範合約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用香港的多元爭議解決機制 (無論是訴訟、仲裁及調解)。另外亦需要企業法務必須增強處理涉外法律的能力。 

律政司的其中一個推動的政策,就是鼓勵內地企業優先考慮選用香港法律及在香港的爭議解決服務,為內地企業提供高質素的法律保障,亦可以為香港法律工作者與內地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合作提供更多機遇,互惠互利。

林定國鼓勵內地企業優先考慮選用香港法律及在香港的爭議解決服務
林定國鼓勵內地企業優先考慮選用香港法律及在香港的爭議解決服務

爭取擴大「港資港法」

此外,不少內地企業屬於港資企業,律政司積極爭取將「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兩項措施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大灣區內不同的城市。律政司正與內地部委積極推進儘快落實相關擴展,期望很快可以與大家分享好消息。

涉外法律方面,律政司正推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律政司非常樂意配合內地大灣區企業法務的需求,依託「學院」作為平台,為內地律師同業提供涉外法律的實務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