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獨董限制延長過渡期 商界仍不滿
發佈時間:09:18 2024-12-20
港交所今年6月就檢討《企業管治守則》發表諮詢文件,建議限制「超額任職」獨董不得同時出任多於6間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在任超過9年的獨董不再被視為獨立人士等。不過建議引起商界強烈反彈,特別是設立獨董9年任期上限,批評「管得多不代表管得好」,本月初再有立法會議員及業界約見港交所代表,亦不得要領,最終只有延長過渡期的些微讓步。
聯交所昨(19日)公布優化《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的諮詢總結,當中最受爭議的獨董9年上限、最多任職6間上市公司獨董的建議將保留,其中前者設有6年過渡期,於2031年全面實行,比原先建議的3年為長;至於「超額任職」董事安排,則維持3年過渡期。
本港上市公司過去被指「獨董不夠獨立」,不少獨董更「一腳踏幾船」,港交所稱引入任期限制可進一步加強獨董的效能及獨立性。不過,商界質疑獨董任期與獨立性無必然關係,而部分行業亦難以覓得具能力及經驗的人士出任獨董,例如銀行業,因涉及公司機密及資料。
自諮詢出台以來,商界反對獨董設限的聲音似乎是一面倒,不過諮詢文件顯示,在擔任獨董9年後不再被視為「獨立」的問題上,有126份或51%意見支持,120份或49%意見反對,反映議題爭議大,卻未見反對一方有多數支持。聯交所稱,諮詢的建議全部獲過半數回應人士支持。
有熟悉情況的商界中人指,這只是「統計口徑」問題,以商會或公司作統計,得出的結果可能不一樣,但實際情況是非常多上市公司反對諮詢建議,近月亦透過不同渠道反映,「360度全方位交意見,最起碼要延遲推行時間」。
該人形容,獨董任期設限的過渡期,由3年變6年是整個諮詢的唯一可取之處,也是「無辦法中的辦法」,企業可通過時間觀察及尋覓獨董人選,希望數年後可檢視情況或要求再延長,又指建議完全無迫切性,至今仍不解港交所企硬原因。
根據諮詢回應,逾20間上市公司具名提交意見,大部分反對獨董設限,包括長實、新地等傳統港資,亦有騰訊等內地企業,其中長實指獨立性不是由任期長短決定,需要按董事的商業觸覺、行業經驗、專業資格、國際視野等決定。具名支持的上市公司則有港府為大股東的港鐵公司,也有機構投資者。
有多年獨董經驗的商界人士說,認識不少上市公司對新規定「好唔高興」,強調在港擔任獨董是專門的社會人士,以專業見稱,倘質疑有人擔任獨董太耐便失去獨立性,對港人來說是一種「侮辱」,加上獨董若未有履行職責,亦要承擔民事及刑事責任。
今次事件引起商界反彈,甚至有本地發展商高層向特首直諫,表達不滿。據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亦有居中協調,平衡兩方面看法,希望有「中間落墨」方案,最後港交所決定延長過渡期,但商界仍怨聲載道,難言收貨。
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