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條例|擬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 有「選擇退出」選項 商經局:豁免帶來重要科研效益

更新時間:18:29 2025-02-18 HKT
發佈時間:18:29 2025-02-18 HKT

【版權條例/人工智能/AI生成/Deepseek】政府計劃完善《版權條例》下對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保障,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立法會工商及創新科技事務委員會今日(18日)討論有關事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指,當局計劃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的立法建議,以容許合理使用版權作品作電腦數據分析及處理,又認為現行版權條例已足以處理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權保護和侵權行為,現階段未有足夠理據提出修例建議。

政府:創科界、專業團體等支持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

去年政府就是否需要完善《版權條例》對人工智能技術發展所提供的保障進行公眾諮詢,在諮詢期間收到62份書面意見,其中大多數回應者支持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

商經局指,考慮到大部分回應者,包括創科業界、知識產權業界的專業團體、法律界、商會和產業組織等,整體上支持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權衡版權擁有人與版權使用者的雙方合理權益,以及有關豁免所帶來的整體效益,因此認為有必要為《版權條例》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

當局指,擬訂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時,會參考現行《版權條例》和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條文,完全遵守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的「三步檢測標準」的國際準則,把豁免限於特定的目的,以及施加適當的限制條件保障版權擁有人的合理權益,並在版權擁有人的合理權益與整體社會利益之間取得合適平衡。

為版權擁有人提供保障 有「選擇退出」選項

政府計劃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將涵蓋非商業和商業用途,當局認為這兼容並包的做法更貼近現時市場的需求、增加豁免所帶來的效益,以及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例如歐盟、日本和新加坡)的做法一致。

當局強調,擬引入的特定版權豁免會為版權擁有人提供適當保障,在引入豁免安排同時加入限制條件,以平衡版權擁有人與版權使用者雙方權益,包括使用者必須合法取用版權作品、不得使用侵權複製品等,亦會提供「選擇退出」選項,版權擁有人如明確表示選擇保留權利,資料使用者就不可獲豁免。

出版界擔心AI生成動搖業界 知識產權署:不少地方有豁免安排 

局方又指,有關豁免會為香港帶來重要科研效益,包括促進本地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提升香港在國際創科領域的競爭力,同時亦進一步完善香港的版權制度,使本港的版權制度與已有類似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的主要司法管轄區看齊 。

體藝文出界議員霍啟剛在會上表示,教育出版界十分關注修例,擔心人工智能生成會對出版產生動搖,業界期望政府能加入「選擇參與」機制,要求開採人在開採前需要先得版權持有人許可。

知識產權署署長黃福來指了解業界擔憂,但認為當局提出的方案可保障人工智能開發商的需要,而海外不少地方已有豁免安排,帶來不少好處,可助人工智能發展商進步。他指保障權益為版權持有人責任,版權持有人發現有侵權行為可進行民事追索。

邱達根:人工智能發展必須有足夠數據支撐

科技創新界邱達根認為,人工智能發展必須要有足夠的數據作支撐,又質疑持反對意見的出版界稱,如果持有版權、不願被用作AI分析的文本卻能在網絡被檢索到,「係咪意味著版權註冊無做好?」

具科技背景的選委界議員吳傑莊指人工智能發展快,關注政府的立法工作能否反映國際潮流,又問到現時香港就人工智能立法框架與海外的關聯性。黃福來表示,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處理人工智能立法工作重要,參考後認為不應輕率改變主體法例「去追一啲我哋追唔到嘅嘢」,強調香港的版權條例足以處理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權保護和侵權情況。

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關注人工智能未必判斷何謂正版,如誤用侵權複製品,當局如何處理。陳百里表示,市場上有不少反向圖像搜尋,可通過輸入關鍵字圖片搜索偵測作品,是否有人工智能開發者用作訓練模型之用。

記者:林彥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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