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資港法擴至大灣區 林定國:惠及全球法律界 推動香港成國際仲裁中心

更新時間:17:19 2025-03-14 HKT
發佈時間:17:19 2025-03-14 HKT

【港資港法/仲裁/法律/大灣區】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今年2月聯合發布多項新措施,進一步擴大「港資港法」與「港資港仲裁」的適用範圍。林定國今日(14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時表示,新措施獲得業界和其他持份者廣泛歡迎,為港資企業提供更多選擇、彈性和便利,律政司會密切關注措施擴展的落實情況,並繼續與內地部委和業界保持緊密溝通。林定國強調,做好香港仲裁中心,受惠者不單只是香港的律師,更可惠及全世界對仲裁領域有興趣的法律界人士。

 深圳珠海港資企業可在香港仲裁

林定國表示,新措施包括在深圳、珠海登記設立的港資企業,不論投資佔比如何,均可選擇香港法律為合同適用的法律;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設立的港資企業,除可選擇內地作為仲裁地外,亦可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解決商事糾紛,相信可提升港資企業風險管理的效益。

林定國表示,擴展措施是落實去年10月有關CEPA《修訂協議二》內容,而當中的關鍵詞是「選擇」。擴展後,兩項措施均容許在相關地區註冊的港資企業有更大的自由度,在不具備涉外因素的情況下,讓企業在合同中訂立相關的條款,選擇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律,以及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

林定國又指,「港資港法」過去數年在前海試行,近年深圳前海法院審理涉港民商事案件數字顯著增加,2023年更已經超過1,900宗,為內地審理最多涉港民商事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同時,2023年前海法院適用香港法律的案件按年上升15%。

議員關注推廣進度 林定國:循序漸進平衡發展利益

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廖長江表示,關注政府「港資港法」與「港資港仲裁」至今的推廣工作,又問及未來會否有時間表將措拖推廣至其他大灣區城市。林定國表示,現時本港有不同類型的商會,形容「佢哋會係最有機會的用家」,故政府未來會加強與本地商會及在港的外國商會之間的交流,強調「如果議員有好的意見,我們一定會盡量而為推動有關工作」。

至於會否將措施推廣至其他大灣區城市,他認為措施剛在2月推出,強調必須平衡大灣區以至國家的發展利益,故「應該要小心行事、循序漸進地推動有關工作」,故應待措施落實一段時間後再加以檢視。

議員建議加強宣傳 林定國認同以問卷收集業界意見

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陳曼琪建議政府可在駐粵辦以至全國加強宣傳,又指林定國如日後出訪外國,建議「抓住任何機會,推廣香港的國際法律仲裁的發展」,認為政府可多在外國、本地、內地的商會及專業機構收集數字,科學化分析政策的推動成效。林定國認同陳有關建議,未來會考慮與商會接觸期間,以問卷的方式了解業界所需,強調做好香港仲裁中心,受惠者不單只是香港的律師,相信可惠及全世界對仲裁領域有興趣的法律界人士。

林續說,律政司會密切關注措施擴展的落實情況,並繼續與內地部委和業界保持緊密溝通,及時總結實踐經驗,支持業界鞏固和拓展大灣區海外業務,鼓勵外商利用香港作為「跳板」,發揮香港普通法制度「內聯外通」的力量,以及「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

大律師公會支持政策 增合作機會提升業務能力

另外,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委員何淑瑛表示,公會將全力支持有關政策的落實及推廣,她認為措施的擴展必定會增加大律師的案源,並可增加兩地律師的合作機會,稱「我們可以一起做真案件,累積實戰的經驗」,有利提升香港大律師及內地律師的業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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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