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學子弒母案二審維持死刑 福建高院:作案時具完全辨認控制能力
發佈時間:12:08 2023-05-30
就讀北京大學的吳謝宇是大家眼中的高材生,然而他卻親手將母親殺死,還細心放入活性炭吸臭味,逃亡整整1380天才被捕,而他犯案的動機是為了幫母親解脫。這宗轟動一時的北大弒母案今(30)日,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公開宣判二審結果,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十萬三千元的原判。對於此前律師提出的「精神病鑒定申請」,法院認為,綜合全案證據,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表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吳謝宇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內媒報道,據宣判的旁聽人員講述,吳謝宇在聽到判決後人很呆,從頭到尾並沒講話。在宣讀完判決後,法庭工作人員當庭告知他如不服判決可以在10日內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覆核,吳謝宇也沒有說話。宣判結束後,吳謝宇被送往看守所羈押。
案件回顧
案情指,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某某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某某的念頭,並網購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某某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某某頭面部數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現場後潛逃。後吳謝宇編造謝某某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的事實,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人民幣144萬元用於個人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還購買了10餘張身份證件,用於隱匿身份。
2016年2月14日,教師謝天琴被發現死在福州市晉安區一所中學教職工宿舍的家中。警方偵查發現,謝天琴在北京大學讀書的兒子吳謝宇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9年4月,吳謝宇被捕歸案。
2019年5月27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對犯罪嫌疑人吳謝宇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021年8月26日,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3000元。
法院認為: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後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1年8月28日,央視對《吳謝宇弒母案》公開披露吳謝宇兩次參與庭審的詳細情況:在庭審現場,吳謝宇數次痛哭流涕,「我從小就知道,世界上沒有比我媽媽更好的媽媽。」
稱父病逝後變得厭世 殺母是為其「解脫」
吳謝宇說,父親的病逝對他和母親謝天琴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他希望幫母親「解脫」。他曾經想問母親:「如果你也和我想的一樣,我們一起『回家』,回到父親身邊。」但他最終並沒有問,而是通過自己從「張國榮跳樓、林黛玉葬花」中推理,認為母親也想自殺,之後著手計畫殺害母親。
吳謝宇弒母案審判
據澎湃新聞報道,一審判決後,吳謝宇提出上訴。相關人員透露,對於一審判決,吳謝宇對事實認定部分並無異議,但覺得量刑太重,希望通過上訴留一條生路,活著贖罪。
2022年3月21日,福建高院認為,該案在在二審審理過程中,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審理」。
2023年5月1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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