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11名兒童 女人販子余華英貴陽宣判死刑

更新時間:11:27 2023-09-18
發佈時間:11:27 2023-09-18

今晨,備受關注的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案在貴陽中院一審宣判,余華英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據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余華英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伙同龔某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孩童進行拐賣,得手後二人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付(另處)、楊某蘭(另處)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期間共拐賣兒童11名。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檢方指控,從1993年到1996年,短短三年多的時間裡,余華英和龔某良一共拐賣了來自多個家庭的11名兒童,其中有3對是姐弟或兄弟:1993年1月,兩人在貴州遵義火車站附近將6歲的小A拐走;同年8月,兩人又在遵義將小B和小C兄弟倆拐走;1994年,兩人在貴州省都勻市白子橋附近將小D拐走;1995年7月,兩人在都勻市小圍寨附近將小E和小F兄弟倆拐走;1995年冬,兩人來到貴陽,將5歲的楊妞花拐走;1996年7月,兩人又回到都勻,在西園村小河邊將小H和小I姐弟倆拐走;同年10月,兩人在貴陽市東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將小J拐走;隨後,兩人回到重慶大足,將小K拐走。

上述11名兒童最終被不同的中間人賣到了河北邯鄲。

2000年,余華英曾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抓。當時,余華英被邯鄲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兩個月後釋放。2004年,她在雲南再次作案時被抓。彼時,她和丈夫均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並以假身份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間,余華英獲減刑三年。出獄後,余華英一直無事,直至曾被她拐賣的楊妞花找到親生姐姐後報警。楊妞花於2022年找到貴州警方,並提供線索,最終,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的民警將涉嫌拐賣楊妞花的余華英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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