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代孕棄養遭封殺 法院判賠影視公司$6500萬

更新時間:10:25 2023-09-27
發佈時間:10:25 2023-09-27

內地女星鄭爽年前因「代孕棄養」及「逃稅」等醜聞,遭全面封殺,累及劇集投資方損失慘重。海寧某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賠。案件獲上海的法院判該影視公司勝訴,鄭爽被判退還服務費3,050萬元人民幣(下同)及利息,並賠償6,000萬元(約6,505萬港元)。

綜合內媒報道,鄭爽的影視工作室在2016年,與海寧某影視投資公司(下稱「海寧」)簽下合約,負責為「海寧」製作的電影劇,提供項目落地執行、內容、品牌策劃及藝人挑選等工作,投資公司需向鄭爽方支付3,050萬人民幣(約3,263萬港元)作酬勞。合同列明任何一方違反條款,包括因藝人參與違法犯罪活動或因劣跡遭官方封殺,均需承擔違約責任。

合約訂明遭封殺需賠償

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4月25日期間,「海寧」分多筆向鄭爽工作室支付合計3,050萬元作為影視劇服務費。2016年2月5日,「海寧」又與某廣播電視台簽訂《電視劇著作權許可使用合約書》,許可某廣播電視台使用涉案電視連續劇及其著作權,某廣播電視台下屬公司成為該劇投資方之一,投資比例5%,許可使用費合計7,700萬元;若「海寧」違約除應返還全部許可使用費外,還應支付約定許可使用費總額100%的違約金。

最終,涉案電視劇製作拍攝完畢,尚未申請發行許可時,2021年鄭爽被曝非法代孕及逃稅漏稅遭「封殺」。「海寧」於是向鄭爽索償,於2021年12月16日一審判決生效,要求鄭爽退還海寧公司要求金額及經濟損失。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26日就此案終判,要鄭爽方需賠償3,050萬人民幣及利息,合計6,000萬予「海寧」,事件前後經過約7年,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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